鲁山县土地确权档案信息化项目整理-变更公告-第1次
鲁山县土地确权档案信息化项目整理-变更公告-第1次
鲁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鲁山县土地确权档案信息化项目整理
变更公告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鲁山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鲁山县土地确权档案信息化项目整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对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鲁山县土地确权档案信息化项目整理;
项目编号:LZC2019-Bjc064;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一、磋商须知前附表第十三条”:
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8月29 日 23时59分整;
3、保证金汇入账号和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4、递交形式:
(1)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加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或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
(2)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中网上投标栏目查看。
(3)供应商在成功绑定后,可以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响应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无法磋商等一切后果,有供应商承担。
6、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7、供应商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费。
8、规定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9、废标项目重新磋商时,必须按修改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现变更为“1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提交磋商保证金”
2、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四条“
四、磋商保证金
(附: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
现变更为“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四条“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中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
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3、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相对应关于保证金内容全部取消,其他内容不变。
三、变更公告发布的媒介
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政府采购网》、《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同时发布。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鲁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光明路6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话:177*****663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218号索克大厦十层1016房
联 系 人:凡先生 黄女士
监督单位:鲁山县财政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2019年08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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