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交通枢纽建设(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建阳区交通枢纽建设(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建阳区交通枢纽建设(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建阳区交通枢纽建设(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南平武夷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南平武夷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潭发科批[2019]156号文及潭发科批[2019]174号文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政府补助及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建阳区交通枢纽建设(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2.2项目概况:建阳区交通枢纽建设(一期)项目位于建阳中心城区西北部,西区生态城内。项目总建筑面积15736.0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250.00平方米,总投资约9014万元,其中建安费约7328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公交停车区、发车区、站务辅助用房、智能化系统用房、管理用房、室内外装修、检修棚、车棚、小型车停车区、充电桩、道路、给排水、供电、室外管网及绿化等公建配套设施。

2.3建设地点:建阳中心城区西北部,西区生态城内。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建阳区交通枢纽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其中:

①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初勘、详勘、测量等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基坑监测工作;

②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包含公交停车区、发车区、站务辅助用房、智能化系统用房、管理用房、室内外装修、检修棚、车棚、小型车停车区、充电桩、道路、给排水、供电、室外管网及绿化等公建配套设施等】、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绘制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设计和协调服务工作等;

③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竣工验收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采买、运输、安装配合、调试配合、备品备件准备及管理等工作(甲供材料、设备除外);

④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从设计到竣工验收所需要进行的全部施工工作量以及施工过程中增减的工作量【具体包含公交停车区、发车区、站务辅助用房、智能化系统用房、管理用房、室内外装修、检修棚、车棚、小型车停车区、充电桩、道路、给排水、供电、室外管网及绿化等公建配套设施等】,最终交付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工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三通一平及对外协调工作)。

2.5计划工期:330日历天(总承包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9月初,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7月底。

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①勘察设计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方案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在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

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在方案设计审批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

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3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②施工工期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30个日历天内全部竣工验收合格。

2.6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建造师)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员工;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须为联合体设计方本单位员工(本单位员工以单位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为准);

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建造师)及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员工。

3.3 企业及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

1)企业业绩要求: /。

2)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 /。

3.4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负责施工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负责设计的一方作为联合体成员方,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施工企业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其他资格要求:

3.6.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号文)》、《关于公布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43号)、《关于公布第三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7号)、《关于公布第四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0号)、《关于公布第五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7号)文、《关于公布第六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9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3.6.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4、其他资格要求: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7日15:30:00至2019年7月23日23:59:59通过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npggzy.gov.cn/jy/)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友情提示:投标人若采用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时,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网上报名。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00:00之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捌拾万元整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任意一种形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闽联审南招【2019】069号投标保证金”;

②省年度保证金形式:按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需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差额部分;

③南平年度保证金形式: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④银行保函形式: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依据南建筑(2019)2号文规定,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此处所指的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①投标人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②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在线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交易中心现场开标会。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原件无需密封, 由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6.4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 ;

帐户名称:南平武夷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帐 号:140*****090********

6.5投标人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8月19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pggzy.gov.cn/j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投标截止时间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提交投标保证金单据复印件(如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由其授权委托人将银行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7.3投标截止时间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应刻录到光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加写标记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

(1)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代表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到位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承担责任。

5.4尚未办理南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5.5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np.gov.cn/jy/)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 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武夷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闽江路3号交通大厦西侧1-3楼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88*****377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武夷名仕园2#楼603室

联系人:李先生、谢女士

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书院东路169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联系电话:****-*******


建阳区交通枢纽建设(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pggzy.gov.cn/jy/)。

现修改为: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np.gov.cn/jy/),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同步修正。

二、原招标公告第6条第6.3点第②小点:省年度保证金形式:按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需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差额部分;

现修改为: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缴存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需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差额部分;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同步修正。

三、招标公告第7条删除7.2、7.3、5.4、5.5条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具备远程解密功能,无需到场解密且无需提供备用光盘,新增7.2条款“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同步修正)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7.4、4.1.2、7.2条款修改为: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3.7.4

投标文件份数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具体要求: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

备用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

备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中标人须再向招标人提供伍份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电子光盘一份。

4.1.2

商务标、电子版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本项目采用电子标,不适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公示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jy/);

公示内容及时间: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依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相关规定进行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日。

五、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4条第②小点 建安工程费:投标人采用填报下浮率K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下浮率K值的取值区间为:8%-10%(均含本数,报价按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建安工程费=经有权部门审核后的施工图清单预算造价-暂列金-甲供材料费】×(1-K)+甲供材料费总承包服务费+暂列金额。

现修改为:建安工程费:投标人采用填报下浮率K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下浮率K值的取值区间为:8%-10%(含8%,不含10%,报价按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建安工程费=经有权部门审核后的施工图清单预算造价-暂列金-甲供材料费】×(1-K)+甲供材料费总承包服务费+暂列金额。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同步修正。

六、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1项第3条第①点 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人单位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闽联审南招【2019】069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现修改为: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闽联审南招【2019】069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7.3条款新增:“③若涉及联合体牵头方的授权委托人、联合体成员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办理电子章的,可将文件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印章。”

八、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条款新增:

10.10中标人应按闽价通告〔2018〕房09号文规定向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工程交易服务费”,以便招标人能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缴存交易费必须从企业基本户转账,不支持现金。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费缴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建阳支行

账户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3500 1677 2070 5251 8828

10.11投标人中标后施工过程须执行的相关文件:

1)中标单位须执行南建筑[201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政府性公建项目优先采购地产名优工业品工作的通知及南经信运行【2018】144号关于发布2018年南平市地产名优工业品推荐目录(公建类)的通知。

2)中标单位须执行闽建建【2016】2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

3)中标单位应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5号)、闽建筑【2017】5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租赁服务指导价的通知》在施工现场实施远程监控。

4)中标单位应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2]35号规定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

5)中标单位应执行闽建筑〔2018〕13号《关于规范钢管脚手架计价强化施工安全的通知》。

6)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如果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对中标人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计的,投标人应当承诺接受延伸审计。(如有时)

7)本项目应执行南人综〔2018〕247号《关于转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到工程项目所在地

银行设立工资专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工程有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分包企业应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并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及依据南人综〔2019〕82号文第六章第二十条规定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8)投标人应执行闽建筑函〔2018〕58号遏制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行为,切实维护工程招投标秩序。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的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本项目根据闽建筑〔2018〕29号文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为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处的除外。

(2)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实质性相同的。

10)本项目根据闽建筑函〔2018〕58号 《关于做好施工招投标网上运行公开有关事项对接工作的通知》,为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遏制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行为,切实维护工程招投标秩序。在开标环节,将校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

11)因本项目为EPC项目,发承包双方签订总承包合同时应根据闽建筑〔2018〕4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在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应按闽建筑〔2018〕4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按照风险共担、合理分摊原则,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招标人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承包人按照闽建筑〔2018〕41号文规定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等内容。

10.12 ①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原件无需密封,在投标时间截止前由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②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投标时间截止前由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九、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1条现修改为:

11

电子招标投标

√是,具体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及联系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850-3300、 ****-*******

2、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投标人应网上在线参加开标。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开始在线解密。本项目执行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现场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网上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解密时若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3、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等内容通过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一起制成一个“.NPTF”格式的招文件网络上传,所有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所涉及到单位盖章部分,需盖单位公章,如果企业已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等个人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个人电子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最终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生成标书上传到系统中,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招标文件要求需要盖章的地方,电子投标文件中要相应的盖电子印章。电子标书文件涉及需要提供的证件的,一律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所有扫描件,一律以主体库的验证通过的材料为准,不再提供原件备查。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上传清晰的证件扫描件,因投标人上传的扫描件不够清晰,导致评标专家无法识别扫描件内容的,按未提交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人额外提供伍份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4.1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继续进行;

4.2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4.3若为交易平台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同时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决定是否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4.4开标时,投标人CA数字证书验证不通过或解密失败等与数字证书相关的异常情况,招标人应通知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电话:0591-968975)调查处理并出具书面报告。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招标人应通知江苏国泰软件公司(电话:****-*******)到场调查处理并出具书面报告(书面报告格式详见《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附表1)。

4.5电子投标文件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根据系统参建方出具的书面报告作出相应处理:

(1)投标人使用非福建CA数字证书或没有使用含有开通招投标应用服务功能的福建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

(2)投标人使用的福建CA数字证书的招投标应用服务功能已被吊销或过期;

(3)投标人未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及相应版本制作;

(4)因投标人的原因,导入电子评标系统后无法正确读取数据或读取的数据不全;

(5)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其它情形。

电子投标文件出现前款(1)、(2)、(3)项情形的,招标人应拒绝其投标;出现前款(4)、(5)项情形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十、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28页第2.3条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网络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现修改为:

2.3.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若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不足15 日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十一、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0页第3.7条 投标文件的编制新增

3.7.4 投标人应当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编制与加密投标文件。

3.7.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2)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

十二、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1页第4.3条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现修改为: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使用CA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替换或者撤回。

十三、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2页第5.2条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所有投标人代表和招标投标监督人员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宣布招标控制价;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现修改为:

5.2.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在线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5.2.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方式按时在线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

5.2.3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号由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

5.2.4解密程序完成后,由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十四、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2页第5.3条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现修改为: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当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当场作出答复。电子交易平台应当记录并保存异议的提出和答复情况。

十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43页第3.3点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现修改为: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使用CA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向评标委员会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十六、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44页第3.4点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现修改为: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1)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无法查询到或查询的信息不完整的,应当否决其投标。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企业信息或相关人员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与证书原件不符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所称的企业信息为投标人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相关人员信息为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注册建造师等级及专业、注册编号、注册证书编号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姓名、职称编号、职称专业(如有)、职称类型。

(2)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4.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十七、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25.9条“承包人实施过程中应按《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5号)要求实施远程监控,监控设备的具体数量、位置由建设(代建、总承包)单位牵头组织施工(工程项目有专业承包的,由主体结构施工单位统一协调)、监理单位按照《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5号)要求确定。远程监控以及其它监督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现修改为:

承包人实施过程中应按《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5号)要求实施远程监控,监控设备的具体数量、位置由建设(代建、总承包)单位牵头组织施工(工程项目有专业承包的,由主体结构施工单位统一协调)、监理单位按照《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5号)要求确定。远程监控租赁使用费由发包人承担,暂列金包含远程监控租赁使用费,此项费用不优惠不下浮。

十八、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25项发包人的其他要求新增:

25.15 因本项目为EPC项目,发承包双方签订总承包合同时应根据闽建筑〔2018〕4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在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应按闽建筑〔2018〕4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按照风险共担、合理分摊原则,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招标人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承包人按照闽建筑〔2018〕41号文规定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等内容。见以下附表一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

(招标阶段)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基准单价(元)

风险承包

幅度(%)

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中的单价(元)

金额

(元)

比例

(%)

累 计 比 例 (%)







































注:1.本表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填写。

2. “金额”栏按照数量乘以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中的单价计算。

3.比例为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含设备)的百分比值,累计比例不少于70%。

25.16本项目应执行南人综〔2018〕247号《关于转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到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工资专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工程有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分包企业应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并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及依据南人综〔2019〕82号文第六章第二十条规定本招标项目要求承包人应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十九、投标文件格式新增第十点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格式内容如下:

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人(姓名)(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我单位在(项目名称及标段) 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派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并按照福建省现行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配备其他相应管理人员。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

1、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我方责任;

2、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万元违约金 ;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万元违约金。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项目编号闽联审南招【2019】069号“建阳区交通枢纽建设(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南平武夷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3日


建阳区交通枢纽建设(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补充通知(二)

致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备注第④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仅需提交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其他人员投标时无需填报有关证件无需提供。投标人若获中标,应在工程开工前,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并提交相关人员证件送招标人进行审查。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并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

现修改为: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仅需提交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其他人员投标时无需填报有关证件无需提供。投标人若获中标,应在工程开工前,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并提交相关人员证件送招标人进行审查。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并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

二、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现修改为: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本表。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三、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授权委托书”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总承包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代理人身份证原价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现修改为: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总承包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代理人身份证原价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本表。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四、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总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现修改为: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填写此表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附上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还须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项目编号闽联审南招【2019】069号“建阳区交通枢纽建设(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南平武夷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日

建阳区交通枢纽建设(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闽联审南招【2019】069号)

建阳区交通枢纽建设(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2019819日在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建阳区交通枢纽建设(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 标人:南平武夷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建阳区交通枢纽建设(一期)项目位于建阳中心城区西北部,西区生态城内。项目总建筑面积15736.0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250.00平方米,总投资约9014万元,其中建安费约7328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公交停车区、发车区、站务辅助用房、智能化系统用房、管理用房、室内装修、检修棚、车棚、小型车停车区、充电桩、道路、给排水、供电、室外管网及绿化等公建配套设施。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邵伟德翁天恩谢品珍钟黎明应华光、赵敏、罗丽萍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项目负责人及证书名称及编号、综合得分: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综合

得分

1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①勘察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设计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30%计取。②建安工程费:按经有权部门审核后的建安工程费造价下浮 :8.01%

①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330日历天(总承包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9月初,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7月底。

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①勘察设计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方案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在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

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在方案设计审批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

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3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②施工工期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30个日历天内全部竣工验收合格。

包良校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

********7606;

注册证书编号:057606

95.51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及理由

/

/

/

/

5、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①勘察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设计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30%计取。②建安工程费:按经有权部门审核后的建安工程费造价下浮 :8.01%

6、公示时间

依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相关规定,本项目公示期为2019820日至2019830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武夷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闽江路3号交通大厦西侧1-3楼

联系人:林先生邮编:353000

电话:188*****37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武夷名仕园2#楼603室,邮编:353000

电话:****-*******

联系人:李先生、谢女士

公示期内,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11号令)的要求第七条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具体规范异议、投诉和处理行为详见(闽建筑[2012]14号)文。

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联 系 电 话:****-*******

招标人:南平武夷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建阳区交通枢纽建设(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闽联审南招【2019】069号)

建阳区交通枢纽建设(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2019819日在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建阳区交通枢纽建设(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 标人:南平武夷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建阳区交通枢纽建设(一期)项目位于建阳中心城区西北部,西区生态城内。项目总建筑面积15736.0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250.00平方米,总投资约9014万元,其中建安费约7328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公交停车区、发车区、站务辅助用房、智能化系统用房、管理用房、室内装修、检修棚、车棚、小型车停车区、充电桩、道路、给排水、供电、室外管网及绿化等公建配套设施。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邵伟德翁天恩谢品珍钟黎明应华光、赵敏、罗丽萍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项目负责人及证书名称及编号、综合得分: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综合

得分

1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①勘察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设计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30%计取。②建安工程费:按经有权部门审核后的建安工程费造价下浮 :8.01%

①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330日历天(总承包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9月初,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7月底。

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①勘察设计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方案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在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

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在方案设计审批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

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3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②施工工期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30个日历天内全部竣工验收合格。

包良校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

********7606;

注册证书编号:057606

95.51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及理由

/

/

/

/

5、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①勘察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设计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30%计取。②建安工程费:按经有权部门审核后的建安工程费造价下浮 :8.01%

6、公示时间

依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相关规定,本项目公示期为2019820日至2019830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武夷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闽江路3号交通大厦西侧1-3楼

联系人:林先生邮编:353000

电话:188*****37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武夷名仕园2#楼603室,邮编:353000

电话:****-*******

联系人:李先生、谢女士

公示期内,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11号令)的要求第七条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具体规范异议、投诉和处理行为详见(闽建筑[2012]14号)文。

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联 系 电 话:****-*******

招标人:南平武夷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交通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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