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人民医院食堂食材(原料)配送(第三次) 中标结果
第四人民医院食堂食材(原料)配送(第三次) 中标结果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郎溪县第四人民医院食堂食材(原料)配送采购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LXX-CG-CS-*******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8月7 日
采购日期:2019年8月21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郎溪一鲜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郎川大道鲲鹏金色港湾12幢13.14.15号
成交金额:730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 余红梅(采购人代表) 刘秋根张年友
采购人名称:郎溪县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郎溪县十字镇施吴村镇兵山99号
联系人:余院长
电话:180*****226
采购机构名称:宣城市亭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中房朗润园22栋104室
项目负责人:王工联系电话:153 7563 3555
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收费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期限: 2019年 8 月 21 日至 2019 年 8 月 22 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亭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中房朗润园22栋104室,联系电话:153 7563 355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郎溪县郎川大道北侧郎溪县财政局办公大楼2楼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宣城市亭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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