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及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项目(包1)合同公告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及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项目(包1)合同公告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及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8月22日
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采计[2019]-030075-1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及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19]-030075
(3)项目内容:衡阳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及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衡阳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及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参数/技术说明品牌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1C160301-大气污染治理服务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大气污染治理服务//1*******.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19年08月20日,履行期限:395天。
地点:衡阳市
方式: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完成大气pm2.5来源解析
4.付款
1、完成项目文本编制后付50%,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付30%,项目完工并交付成果后付20%为款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9-08-20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9年08月20日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晓利法定代表人:黄凤莲
委托代理人:蒋宏伟委托代理人:向仁军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长沙市工商银行东塘支行
帐 号:****************578

标签: 编制 达标规划 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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