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第17包中标结果

师范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第17包中标结果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19年安徽师范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F2019-13-0134

项目包别:第17包:国产专用设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7月31日

开标日期:2019年8月21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捷岛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路31号8幢308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捌拾伍万壹仟伍佰元(¥8515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1、TOC(总有机碳)分析仪规格型号:CD-800S 数量:1台 单价:99000元。

2、激光粒度仪 规格型号:Bettersize2000E 数量:1台 单价:1320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陈欣、莫毅民、汪亦娟、汪学农、汪建中

采购人名称:安徽师范大学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项目负责人:严子强联系电话:187*****327

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收费金额:12318元

公告期限: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2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联系电话:严子强187*****327;张怀远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1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文件

********/********103801_69268.pdf">(招标文件)2019年安徽师范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17、19包(发布版).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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