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警支队2019年度公务车维修服务(CZ2019-0930中标结果

公安局交警支队2019年度公务车维修服务(CZ2019-0930中标结果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9年度公务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CZ2019-0930)中标结果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的委托,于2019年07月24日就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9年度公务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CZ2019-0930(440100-201905-100309-016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9年度公务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维修项目工时费折扣(%)维修材料管理费率(%)
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汽车维修中心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1号8013
广州市运输有限公司汽车修造厂广州市荔湾区鹤洞路219号7013
广州市天河日港汽车维修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教学10区8013.8
广州市天河宝龙汽车维修中心广州市天河区珠村大灵山路18号裕景工业园第四幢第一层7013

六、报价明细

七、评审日期:2019年08月14日 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杨庆苏,成员:卢俊强,方文超,周文建,张旭征

八、评审意见

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结果如下:


投标单位

名次

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汽车维修中心

1

广州市运输有限公司汽车修造厂

1

广州市天河日港汽车维修中心

1

广州市天河宝龙汽车维修中心

1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广州市荔湾区诚佳汽车维修厂,原因: 实质性条款一揽表没有按要求提供有效服务点一一对应交警支队直属各单位并明确列示直线距离

广州安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因: “星号”要求的所有有效服务点未一一对应;维修材料管理费率8%过低未作说明

广州市华骏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原因: 有效服务点没有一一对应交警单位列明直线距离

广州市东寰汽车维修中心,原因: 有效服务点没有一一对应交警单位直线距离

广州丰田汽车特约维修有限公司,原因: 有效服务点没有一一对应交警单位直线距离

广东警兴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原因: 维修材料管理费低于12%没有说明, 有效服务点没有一一对应交警单位直线距离

广州市艺佳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原因: 维修项目工时费折扣10%过低未作说明, 有效服务点没有一一对应交警单位直线距离

广州市信达汽车维修中心,原因: 维修项目工时费折扣10%过低未作说明, 有效服务点没有一一对应交警单位直线距离

广州市大龙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原因: 有效服务点没有一一对应交警单位直线距离

广州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修配一厂,原因: 有效服务点没有一一对应交警单位直线距离

广州市广骏诚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原因: 维修项目工时费折扣20%未作说明,有效服务点没有一一对应交警单位直线距离

广州宝峰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原因: 维修项目工时费折扣20%未作说明,有效服务点没有一一对应交警单位直线距离

广州市海珠区志联汽车维修中心,原因: 维修材料管理费率8%过低未作说明,有效服务点没有一一对应交警单位直线距离

广州市庆丰进口汽车维修中心,原因: 维修项目工时费折扣20%材料未作说明

广州市锦辉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原因: 维修项目工时费折扣23%过低未作说明, 有效服务点没有一一对应交警单位直线距离

广东安盈汽车保险事故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原因: 有效服务点没有一一对应交警单位直线距离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起义路20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彭先生,(020)********

(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评审咨询联系方式:(020)********

质疑受理联系方式:(020)********

十一、其他事项:

(一)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可登录交易系统查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金额,在支付交易服务费(交费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经交易中心确认收费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二)投标保证金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将采用银行划账方式予以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将于采购人确认签订合同后退还。

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144806.GZZF">招标文件.GZZF、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doc

发布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 公务车 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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