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3733南岗工业区原状整饰项目二期工程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JG2019-3733南岗工业区原状整饰项目二期工程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南岗工业区原状整饰项目二期工程[项目编号:JG2019-3733]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成)广州市鲁班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广东省美术设计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台实防水补强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主)广东爱富兰建设有限公司(成)广东瑞建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主)广州市第三建筑装修有限公司(成)广州市维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主)广东世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赛力克建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主)广东省建筑装饰集团公司(成)广东光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主)广东建雅室内工程设计施工有限公司(成)广州市胜特建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主)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广东华工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南岗经济发展总公司 | |
联系人:欧阳工 | |
联系电话:(020)********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
附件: | 156*****42365.pdf" target="_blank">1.资格后审结果公示(施工)(1).pdf 156*****21534.doc" target="_blank">2.资格审查报告.doc |
标签: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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