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施工][市辖区]营口市公安局智慧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系统项目(交通平台)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公开招标][施工][市辖区]营口市公安局智慧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系统项目(交通平台)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工程编号****************9工程名称营口市公安局智慧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系统项目(交通平台)
标段编号G****************911442930标段名称营口市公安局智慧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系统项目(交通平台)
建设单位营口市公安局填报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2019年08月26日公示结束日期2019年08月29日
项目所在区域营口市·营口市建设地点营口市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编号中标金额
大连同方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汪晓一级建造师****************.24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单位名称大连同方智能工程有限公司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通建泰利特智能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4********.15********.56
工程工期245天245天245天
质量要求合格合格合格
企业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评审得分91.1590.4187.25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废标说明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标签: 交通平台 综合 智能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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