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预防宣传(短信服务)中标结果
工伤预防宣传(短信服务)中标结果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GK[DY]*******的工伤预防宣传(短信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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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3 | 3-1 | C0806 | 广告服务 | 工伤预防宣传(电信用户短信服务) | 990000 | 条 | 国内 | 0.05 | 49500 | 中国电信 | 定制 | 无 | ||||
合计: | 495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万玖仟伍佰元整元(¥49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博爱路上江名都D栋9楼;
4.3交付条件:按要求发送完规定数量的短信。。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向全市20岁至60岁的电信用户发送有关工伤预防内容的短信息。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向甲方提供发送短信具体条数的证明材料。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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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按照合同金额提供真实有效的税票(增值税普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1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按照合同约定发送完规定数量的短信为止。
10、违约责任
10.1若合同一方因违约而造成协议无法履行、产生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0.2若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按时付款,则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所欠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新时代工伤保险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科学、准确、清晰地宣传工伤事故预防知识,进一步增强我市各用人单位、职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14.2短信服务要求:向全市20岁至60岁的电信用户发送有关工伤预防内容的短信息(具体内容由甲方确定),发送区域限于漳州市全境;按照采购人规定的内容和数量进行短信发送;如供应商发送短信内容未达到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重新按要求发送。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漳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 乙方: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
住所: | 芗城区博爱路上江名都D栋9楼 | 住所: |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6号 |
单位负责人: | 胡荣光 | 单位负责人: | 张文福 |
委托代理人: | 张佳颖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89*****608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漳州新浦支行 | 开户银行: | 漳州工行龙江支行 |
账号: | 161*****010******* | 账号: | 140*****190******** |
签订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博爱路上江名都D栋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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