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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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19年“十三五”第二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光伏并网逆变器采购项目
补遗通知(一)
致各投标单位:
根据研究决定,有我单位代理项目楚雄州2019年“十三五”第二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光伏并网逆变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说明及修改: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颁发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投标企业必须是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以及经销商投标;逆变器生产厂家必须同时具备组串式以及集中式两种技术路线,且各技术路线产品出货量均超过500MW;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颁发的“重合同 守信用”称号;入围工信部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录;
现更改为:具有国家颁发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投标企业必须是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以及经销商投标;逆变器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组串式技术路线,且各技术路线产品出货量均超过500MW;
2、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商务部分2018年资产负债率(35分)
低于30%的,35分;
29%-35%,30分;
36%-40%,20分;
41%-50%,5分;
51%以上得1分。
现更改为:年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得35分;
年资产负债率在61%-70%得30分;
年资产负债率在71%-80%得25分;
年资产负债率在81%以上不得分;
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梧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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