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土地确权档案资料数字化电子扫描归档建库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平和县土地确权档案资料数字化电子扫描归档建库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平和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漳州市远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8]HRC[GK]*******-1的平和县土地确权档案资料数字化电子扫描归档建库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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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2 | 2-1 | C99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50000 | 户 | 国内 | 14.8 | 740000 | 远见信息 | 远见信息 | 无 | ||||
合计: | 740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肆万元整(¥74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0)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平和县农业农村局;
4.3交付条件:按合同约定履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坂仔镇、国强乡、安厚镇、大溪镇、霞寨镇五个乡镇的农经权确权所有纸质档案材料和图件的数字化电子扫描归档建库项目。包括组、村、乡镇及已确权农户的所有纸质档案材料和图件等,约50000个农户。 5.2 合同价款的结算:最终以实际档案整理、数字化扫描归档建库已确权农户数为基准数,乘以中标单价进行验收审核结算。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 项目终验时,乙方需提交如下验收材料:项目验收申请、项目总结报告、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归档文件目录、数据移交清册、硬盘(一式肆份),硬盘内的数据包必须包含三部分,TIFF或JPEG扫描图像、经OCR识别双层封装的PDF图像、条目(含案卷目录、卷内目录或归档文件目录); 6.1.2 乙方需数据自检合格后,方能递交甲方验收; 6.1.3 验收工作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第三方进行验收,通过听汇报、查验资料、现场抽检、综合汇总、出具验收报告等环节组成,验收报告结果包括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及存在问题反馈; 6.1.4 现场抽检内容 (1)实体档案抽检。对照规范要求,对实体档案的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等内容进行检查。随机抽查不少于1%的案卷,要求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含95%)。合格率=抽检合格案卷数(件数)/抽检案卷(件数)总数×100%; (2)光盘数据抽检。包括标签规范性、数据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内容; (3)数据抽检。目录数据抽检随机抽查不少于5%的数据,对条目数量及其著录项目内容的准确性进行逐条检查。其中,档号的合格率要求达到100%,其他项目抽检合格率要求达到95%以上(含95%)。合格率=抽检合格文件数/抽检文件总数×100%;图像数据抽检随机抽查不少于5%的条目数据相对应的图像数据,对图像数量及其图像内容的准确性进行检查。图像应符合规范规定的分辨率、文件格式及色彩模式。图像文件的命名必须与条目档号相一致,一致率要100%;扫描图像完整性要求100%正确,完整性包括不准缺页、漏页。图像的倾斜度、清晰度、整洁度等技术指标,要求抽检合格率达到 95%以上(含 95%)。合格率=抽检合格文件数/抽检文件总数×100%。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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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30 | 标方完成工作量50%时,按工作进度支付进度款,经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支付30%进度款; | |
2 | 65 | 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65%进度款; | |
3 | 5 | 工作成果正常使用一年后,如果没有发现问题或发现的问题都能得到妥善解决,付清剩余的5%款项。 |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须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交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数据验收甲方委托有资质第三方进行验收,根据省、市档案数字化电子扫描规范要求对乙方提交数据进行100%质检验收,并确保通过省、市组织检查。如验收不合格,数据退回乙方重检,直至合格为止。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规定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平和县农业农村局 | 乙方: | 漳州市远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小溪镇东大路168号 | 住所: | 漳州市南昌路丽园君悦1幢1101 |
单位负责人: | 黄堃 | 单位负责人: | 朱国雄 |
委托代理人: | 林禧祥 | 委托代理人: | 蔡杰松 |
联系方法: | 139*****618 | 联系方法: | 189*****812 |
开户银行: | 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东城支行 |
账号: | ****************110512 | 账号: | ****************7469 |
签订地点:福建省平和县农业农村局
签订日期:2019年08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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