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除臭设施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除臭设施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除臭设施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8日00:00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除臭设施采购(HGZ********0101),于2019年8月27日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评审,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除臭设施采购

1.2 招标编号:HGZ********0101

1.3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4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业十路与电子科技二街交叉口西南角。

1.5 招标范围:

郑州航空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除臭设施的采购、制作、安装及调试(含除臭系统土建基础施工)。

1.6 工期:60日历天;

1.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晓东、浙********58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得分:92.67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贝卡塔环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于传兰、鲁137*****21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得分:82.13分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结果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明港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正光北街交叉口东方鼎盛中心A座8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8楼1802室

联系人:李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

邮 箱: hnxczbdl@163.com
2019年8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除臭 污水处理厂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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