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玉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消耗量中标结果

龙玉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消耗量中标结果


按照《宜昌市用能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宜府办发〔2018〕30号)、《关于做好关停搬迁化工企业用能权核定工作的通知》(宜发改环资〔2019〕53号)精神,经宜昌市节能监察中心核定,猇亭区拟搬迁化工企业宜昌市龙玉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能源消耗量为37.77吨标准煤。
现将宜昌市龙玉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消耗量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2019年8月29日—9月3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委反映,联系人:陈月,电话:*******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9日

标签: 认定 能源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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