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至2020上半年图像系统维护中标结果
2019下半年至2020上半年图像系统维护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公安局
乙方:厦门信息港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ZCZB[GK]*******的2019下半年至2020上半年图像系统维护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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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20602 | 硬件运维服务 | 硬件运维服务 | 1 | 项 | 国内 | ******* | ******* | 厦门信息港 | 监控前段系统维护、卡口前端部分维护、后端机房及网络维护。 | 无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壹拾贰万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45号;
4.3交付条件:完成合同约定的维护内容并满足所有维护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在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图像系统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故障进行维护,对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因素进行处理,并且按时对系统进行保养以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延长系统的使用寿命。对图像专网网络通信运行情况及安全状态进行巡查、监测和维护,并辅助对整个图像专网进行网络通信的规划和管理,保障网络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5.1监控前端系统 前端5741路摄像头(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包括球机、SDI高清球机、高空监控枪机、模拟枪机、高清枪机、云台、解码器、光端机的保养、清洗、维护、调试、系统升级、故障维修及在工作需要时进行迁移(不超过20个次)以及摄像点视角障碍物的清移(如行道树的生长,遮挡像点视角,对遮挡树枝加以清除)、供电电路的重敷(局部的市政工程改造造成前端摄像点无法正常工作需重新敷设供电电缆)。监控杆及监控设备箱必要时的油漆(本合同价含材料费)。此次维护内容包括接自居民用电的点位电费(不超过2万元),根据要求临时安装布控球(不超过20个次)、清洗重点区域摄像头(不超过200个次)等。 5.2卡口前端部分 四桥一隧道各查报站的保养维护、故障维修及数据维护。前端254个车辆卡口点位,577个车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59个违章抓拍点位(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的高清摄像机、高清卡口一体机、牌照灯、频闪灯、卡口主机、断面主机、灯光控制器、供电电路的保养维护、故障维修及调试,包括前端点位的设备升级,在工作需要或市政工程改造时需重新敷设供电电缆、剖路以及重调图像、更换补光灯。卡口杆件、龙门架及设备箱必要时的油漆(本合同价含材料费),卡口镜头每季度必须清洗一次。此次维护内容需考虑仍在质保期内设备(33个点位、81个车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的每日巡检及非系统自身原因导致故障(如人为破坏等)的维护,另外还包含接自居民用电的点位电费(不超过3万元),根据要求调整违章抓拍点位(不超过10个次),微卡口(人脸、车辆)功能摄像机的临时加装等(不超过20个次)。 5.3后端机房及网络 科通处的后端机房设备(共计1391套设备,详细机房设备清单见附件5)的日常巡检,设备维修,检测设备硬件状态、系统状态、定期查看系统日志、并对重要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并对于图像专网网络构架及安全进行整改和优化,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相应网络技术解决方案等服务主要维护内容如下: (1)指挥中心7楼屏幕墙(27路模拟信号、27路SDI信号)及8楼屏幕墙(48路SDI信号、12路模拟信号)的视频源日常巡检; (2)50个分控键盘台的保养维护和故障维修; (3)中心矩阵(1024×192)、SDI大矩阵(504×200)、11套SDI小矩阵(144×72),模拟视频分配器(18台)、SDI分配器(16台)的日常巡检、保养、维修和软件升级; (4)配合二级分控中心故障维修及在工作需要时更换显示图像; (5)二级联网中心的联网设备的保养维护和故障维修; (6)图像网络(含9台主交换机、72台接入交换机等)的日常巡检、保养维护和软件升级; (7)图像机房服务器及存储的日常巡检、保养维护和软件升级。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依据:本合同及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国家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规范,均作为项目的验收依据。 6.1.2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内容:全面履行招标文件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 6.1.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法律法规文件; 6.1.4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由乙方提出项目验收的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服务项目文档和项目服务成果等,经甲方认可并按要求组织项目验收(即终验); 6.1.5验收的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为项目服务期满,经甲方确认乙方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后;验收地点为项目服务所在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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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项目分两笔进行支付,①合同签订后15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 |
2 | 70 | ②项目服务期满并通过终验,按照考核结果支付扣除已支付部分及违约费用后的余款(无违约情况的支付合同金额7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合同有效。
10、违约责任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项目服务工作停滞或延误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1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项目服务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环境而导致乙方服务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乙方不承担延误责任; 10.2甲方逾期支付款项,从逾期支付之日起,每延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5%。 10.3视频监控的年平均在线率未达98%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除年维护费用3%,扣完为止; 10.4卡口的年平均在线率未达98%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除年维护费用3%,扣完为止; 10.5若没有按要求执行例行维护工作或者没有及时提交工作文档的,每违约一次扣除维修维护费2000元; 10.6紧急重大维修工作中,系统全面运行的故障,如不能在12小时内恢复系统正常工作,一次扣除维修维护费50000元;超过12个小时,甲方有权邀请相关单位协助解决,所需费用直接从维护费中扣除;累计此类违约次数不得超过3次; 10.7日常维修工作中,前端点位出现故障不能按照要求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没有及时提交工作文档的,一次扣除维修费1000元,超过维修承诺时间仍未解决的,甲方有权邀请相关单位协助解决,所需费用直接从维护费中扣除; 10.8每月、每季度没有按照要求提供维护工作报告,每次扣除2000元; 10.9出现其他违约情况,每次酌情扣除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维修维护费。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合同项下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维护人员及设备配备要求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的实际要求,委派具有丰富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和工程维护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项目部。①前端维护人员及设备前端设备维护必须配备不少于4部的高空车,每部高空车配备不少于3名的维护技术人员,并准备好电锤、电钻、发电机、电焊机等大批施工机具及混合信号示波器、绝缘电阻测试仪、兆欧表、光功率计、光衰减器、光纤熔接机等仪器仪表等大量用品并配套维修维护的相关备件及器械,能够独立完成前端设备的日常运维工作;②机房维护组工作人员需机房驻点五名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技术工作人员,其中三名负责卡口及监控设备的日常巡检并配合前端进行维护调试,其余两名负责机房设备及网络系统的巡检、配置及安全防护。 14.2维护准则①在线率要求根据部省级考核标准,必须保障视频监控及卡口的在线率必须达到98%以上(除不可抗力因素干扰外)。②质量要求必须严格依照质量控制措施,在维护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严格按工程质量标准施工,确保维护工程高质量的完成,并随时接受甲方的质量抽查和监督。③保密要求必须严格依照保密制度要求,在维护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严格按保密规定,确保警务工作不泄密,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抽查和监督。④维护效率要求在维护工作中,根据实时的故障情况,科学地安排维护工作计划,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精心组织交叉施工。并根据维护作业面时间、空间上的可能组织立体交叉作业,合理安排各故障维护的先后次序,协调一致,确保维护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⑤安全要求应严格按照各种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种安全保护设施、保护用品;组织对所有运维人员逐层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维护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方案、安全员监督施工流程。强化夜间施工、高空作业的照明、围挡、警示、保护等安全措施;对占道施工作业即时报备管理部门,并设置安全距离警示,做好车流、人流的交通疏导。⑥文明施工要求维护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规的内容,牢固树立每个人员环保意识,自觉遵守环保有关规章制度,规范施工,文明生产在项目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加强施工、驻地的环境卫生管理,不乱扔垃圾废物,保护绿化。施工区内各种设备、材料做到堆放整齐,不随意占用道路,尽量减少对交通的妨碍,切实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达到对工作现场的环境保护。14.3 维护日常工作要求(1)日工作内容:每天上午9时前驻点人员必须到达图像机房实地(驻点人员每周休息2天,必须保证每天至少有三名人员值班),对系统工作状况进行日常检查、处理自行发现及外单位上报的故障,登记故障情况及处理结果(内容包括故障及其他下达的调试、更换、迁移任务),对发现因外部供电及光纤链路引发的故障,及时上报并配合供电方和网络运营商修复。对机房设备、网络通信和安全管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日常巡查、监测和维护,并配合进行图像专网的网络通信规划和管理等。(2)周工作内容:驻点人员必须将本周内外场的故障及维护情况进行整理、登记和上报,对未能及时处理的故障应说明原因。(3)月工作内容:对系统内外场主要设备进行一次技术性能检测,将该月的保养、维护、出车和所用主材等情况列表登记上报。(4)季度工作内容:①对外场每个点的杆件及机柜进行巡查,并进行必要的清洁、补漆;②对外场前端点位的设备进行巡查,并进行必要的除尘清洁、接地检查及设备线路和接口的整理,使之安全、整洁。(5)应急故障抢修工作内容:系统设备发生紧急故障,驻点人员必须30分钟到达,外场的故障,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完成人员及车辆的准备,90分钟内到达现场(岛外3小时到达),迅速诊断故障原因。中心内部设备故障必须在12小时内恢复正常,如未能修复,需及时使用备机进行更换。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人员和交通工具保证同时进行三个不同前端故障点的抢修工作。除因市政道路施工、供电点停电、运营商链路故障、人为破坏、不可抗力等非系统本身的故障外,岛内点位故障必须在12小时内恢复正常,岛外点位故障必须在36小时内恢复正常。如不能按时完成,维保人员应尽最大努力的减少故障对系统的影响,处理好故障现场,同时说明原因并拟订计划并上报。每天的前端监控并发故障点位数超过二十个点的或每天的前端卡口并发故障点位数超过十个点的,故障抢修时限应及时上报,并按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6)故障设备送修故障设备更换下来应在5个工作日内修理解决,若确实无法修理需报废的,需上报审核确认后进行更换,设备维修费用包含在合同维护费中。(7)设置专用账册,对每月设备运行状态表、每月性能测试记录表、突发故障抢修表、故障维修统计表、定期维护检修登记表进行分类装订成册,并上报存档。(8)检查当日仪器、仪表、通讯工具,保证设备仪器正常运转,确保维修时所必需的工具。定期对有关仪器、仪表进行校正、维修,保证所有仪器设备正常使用。(9)每人应做好每天工作记录,并制成周、月工作总结,向甲方维护监管人进行汇报。(10)建立维修登记卡,详细记录故障原因,解决故障方法,便于日后检索,同时积累工作经验。(11)对整个图像系统维护情况进行年终总结汇报,并编制相应材料进行维护工作验收。14.4其他事项(1)系统设备的维修,配件、线材的更换均包含在合同维护费中。故障设备无法维修且已达报废年限,须上报审核,由甲方负责承担。(2)对于不可抗拒或突发意外因素造成的系统故障经上报确认无误后,由故障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无法找到责任方或责任由自然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承担更换及维修设备的费用。(3)系统故障的属性需上报审核给予确认。若对故障的维修或从事其他任何维护工作时,未经上报审核,均不予认定。14.5保密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本合同履约结束后,本条款仍然有效。14.5.1甲方的保密义务:(1)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涉及乙方技术秘密的资料、信息;(2)人员范围: 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3)期限:无期限限制,永久保密;(4)责任:承担因甲方泄密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14.5.2乙方的保密义务:(1)乙方对从事项目的人员进行必要的保密教育,要求其对从事的项目的内容保密;(2)乙方对涉及甲方项目的工程资料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途径泄露给其它单位及乙方公司其它无关人员;(3)乙方因项目建设或维护需要或便利,知悉项目或其它涉及甲方秘密内容的,除因履行项目需要外,乙方应要求其具体工作人员不得持有、复制、以各种形式告知他人;(4)乙方在项目实施、维护中提供安全管理措施的,如口令验证手段,应当妥善保管,并在项目验收后,及时移交,不得持有或任何形式告知他人;(5)人员范围: 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6)期限:无期限限制,永久保密;(7)责任:承担因乙方泄密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8)乙方承诺履行以下保密规定:①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②不提供虚假公司员工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③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④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⑤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及 个人社交平台信息;⑥未经单位审查批准,公司相关人员不擅自因私出国(境);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14.6合同附件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双方经协商达成的文书材料及补充协议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7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15.5.1图像系统维护服务联合体各方责任:本项目为联合体投标项目。厦门信息港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港公司)为联合体牵头方,厦门市鑫保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保兴公司)为联合体成员方:信息港公司负责项目整体管理并承担机房设备及网络系统的巡检、配置及安全防护工作;鑫保兴公司负责前端设备维护、机房内卡口及监控设备的日常巡检并配合前端进行维护调试工作。本联合体各方与甲方另行签订具体的三方合同,如联合体一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联合体另一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15.5.2廉洁责任书为进一步规范厦门市公安局项目建设参与单位的各项活动,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厦门市公安局资产采购和项目建设廉洁责任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廉洁责任书。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洁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实施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项目建设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参与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等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设立廉洁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对方在项目建设活动中有违反本责任书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五)坚守承诺责任,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在整个项目采购、实施、验收等建设过程中,凡项目承建单位发生违反廉洁责任书规定责任行为之一,经纪检监察部门确认的,项目保证金将不予支付,并由市局资产采购和项目建设监督管理部门记录在案,列入公安机关采购和建设廉洁评价“黑名单”,并及时向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提供信用报告。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及经办人员,在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乙方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不准接受乙方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三)不准接受乙方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四)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本单位或个人装修房屋、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五)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本项目有关的勘察设 计、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六)不得有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与采购人保持正常的工作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或办公用品;(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建设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馈赠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房屋、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六)不得有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处理;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责任书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责任书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第五条 本责任书由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负责跟踪监督,并对本责任书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第六条 本责任书作为本项目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验收时应将本责任书执行情况一并检查验收。第七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免费维护服务期满止。第八条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纪检监察部门一份备案。
甲方: | 厦门市公安局 | 乙方: | 厦门信息港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45号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观日路44号信息港大厦701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秦洪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龚贻格 | |
联系方法: | 138*****899 | 联系方法: | 186*****85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厦门建行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35101 53500 10525 12594 |
签订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标签: 系统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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