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2020-2021年度东湖公园-和津绿廊-永平园物业管理项目(5包)中标结果公告

芜湖县2020-2021年度东湖公园-和津绿廊-永平园物业管理项目(5包)中标结果公告



芜湖县2020-2021年度东湖公园-和津绿廊-永平园物业管理项目(5包)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芜湖县2020-2021年度东湖公园-和津绿廊-永平园物业管理项目(5包)



项目编号: WH12CG2019FW526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03日



开标日期: 2019年08月28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深圳剑峰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樟树布新八巷11号



中标金额: *******元/2年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芜湖县2020-2021年度东湖公园-和津绿廊-永平园物业管理项目(5包)



评审委员会名单: 郑树林、范宏、曹磊、江崇文、刘泉、谢蕾、刘峰

招标人名称:芜湖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 芜湖县湾沚镇湾石路交通大楼二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67号10号楼1单元601室



项目负责人:胡工联系电话:178*****261

收费标准: 2016年139号文 收费金额: 16703元

公告期限:2019年08月31日至2019年09月03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无城镇九洲广场西1栋1002室,联系电话: 178*****26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深圳剑峰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芜湖县东湖公园东北线物业管理项目 合同金额:*******元 签订时间:2017年12月28日

合同名称:深圳龙岗区宝龙街道保洁清运及转运站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 签订时间:2017年8月17日

合同名称:深圳龙岗区横岗街道清扫保洁清运及转运站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 签订时间:2017年8月


废标情况:芜湖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未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服务要求偏离表

深圳市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北京兴业源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约定的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芜湖市远方物业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 绿廊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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