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司法局新安县司法局关于办公楼安装电梯的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新安县司法局新安县司法局关于办公楼安装电梯的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洛阳纳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司法局委托,就新安县司法局关于办公楼安装电梯的采购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新安县司法局关于办公楼安装电梯的采购项目 新安政采磋商(2019)0162号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2019-08-18】号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主要为采购一部五层四站无机房电梯用于司法业务办公需要(详见磋商文件)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8月20日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日期:2019年8月30日09时00分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新安县新城黄河路与北京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六、磋商小组名单:赵亮、郭予明、郭利平七、成交单位名称和地址、成交金额:名称:洛阳安华电梯销售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瀍河区启明北路45 号院南楼一单元602 号成交金额:281600.00元八、中标标的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及制造商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1电梯及电梯钢结构等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XO-MRLII无齿轮乘客电梯1部295300.00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十、公告期:2019年9月3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名 称:新安县司法局 地 址:洛阳市新安县勤政路与涧河路交叉口 联系人:郭女士电 话:137*****781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名 称:洛阳纳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洛阳市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1306室联系人:孙先生电 话:****-********洛阳纳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日
附件:[新安政采磋商(2019)0162号]新安县司法局关于办公楼安装电梯的采购项目.LY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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