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洪山公寓5#、6#栋修缮工程中标结果

长沙学院洪山公寓5#、6#栋修缮工程中标结果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0056-1
发包人(全称):  长沙学院  (甲方)
承包人(全称):  湖南教建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洪山公寓5#、6#栋修缮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洪山公寓5#、6#栋修缮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长沙学院内)
(3)资金来源:长沙市财政资金
(4)工程内容:长沙学院洪山公寓5#、6#栋修缮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及其清单包含的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长沙学院洪山公寓5#、6#栋修缮工程总改造宿舍72套,改造总建筑面积6279.03㎡,共3栋宿舍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均为楼梯房。施工用电由甲方提供。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9-08-30
计划竣工日期:2019-10-19
工期总日历天数:50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68元
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为准。承包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承包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承包人自负,发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及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办理竣工验收支付合同价70%的工程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78826.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结算评审后支付结算评审金额95%的工程款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5765.2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预留5%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金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的规定执行),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经济纠纷,经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支付申请后6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余额(不计利息)。
其他说明:

按工程进度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可支付不超过合同价70%的工程款,经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结算评审后可支付不超过结算金额95%的工程款,预留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金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的规定执行),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经济纠纷,经承包人提交支付申请后6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余额(不计利息)。 如经长沙市财评中心审定的结算金额高于签约合同价,超出部分需在办理该项目政府采购计划追加及补充协议签订后另行支付。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4.付款人: 长沙学院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胡荣(177*****158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双方签章后生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长沙学院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系统自动生成


十三、其他条款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8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0天,其中宿舍室内改造工期为4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发包人(全称):长沙学院(公章)承包人(全称):湖南教建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X5组织机构代码:****************5H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地址:湘岳路10号联晟大厦4楼、5楼
法定代理人:杨小云法定代理人:张友贵
委托代理人:周明侠委托代理人:朱亮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账号:****************022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修缮 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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