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审判大楼档案室密集架及恒温恒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审判大楼档案室密集架及恒温恒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由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的审判大楼档案室密集架及恒温恒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HXM-00-********-****,预算编号:00-19-38739,项目总金额:*******.00)采购项目,于2019-08-08 15:00:00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信息,2019-09-02 09:30:00在上海市康定路1097号9楼会议室(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评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采购人确认,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中标信息:


包为“审判大楼档案室密集架及恒温恒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宁波八益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地址:高新区新晖路105号,中标金额:*******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审判大楼档案室密集架及恒温恒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质保期:智能密集架架体部分质保期5年,电控部分质保期1年;智能LED灯光系统质保期1年;档案库房智能温湿度控制系统质保期1年;其他项目质保期1年。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设备到货验收、安装、调试,完成试运行等相关准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

盖文豪,刘曜国,朱为民,蒋荇,许磊

代理收费标准:

中标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代理收费金额:

1.762万元

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评标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感谢各供应商单位对本次采购活动的积极参与!

备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评审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并汇总,宁波八益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故推荐宁波八益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期限2019.9.3——2019.9.4

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代理机构: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共和新路3009号地址:上海市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邮编:200072邮编:200120
联系人:盖老师联系人:赵宽
电话:********转81299电话:***-********
传真:********传真:***-********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恒温恒湿 密集架 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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