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图书馆家具、装饰灯具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洛江区图书馆家具、装饰灯具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乙方:福建惠安县振惠家私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4]JL[GK]*******的洛江区图书馆家具、装饰灯具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合同附件《家具采购清单》。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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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609 | 组合家具 | 组合家具 | 1881 | 件 | 国内 | 1050.3934 | *******.9854 | 振惠 | 行业标准(详见招投标文件)。 | 环保 | ||||
合计: | *******.9854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柒万伍仟柒佰捌拾玖元玖角玖分(¥*******.9854)。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验收合格、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全部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后3年,从经正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乙方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维修人员在12个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为不影响用户的正常工作,乙方应负责使用替代货物。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5.2乙方如遇厂方兼并或代理该产品,须与买方做好移交手续。本合同、协议继续有效。5.3乙方应提售后服务网点和服务电话,当接到采购方报修电话时,响应时间(指就所报修问题作出具体答复并明确上门维修的时间)不超过60分钟,并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标准: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由乙方提供)等;国家及行业规范;招标文件的约定。验收费用: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按投标时乙方提供的家具样品及用材质量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并对提供的所有产品进行抽检及送检(厦门质检院),检查甲醛释放量是否合格。验收程序:a.出厂检验:乙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若有)、产品质量合格证。b.货物运达采购单位安装现场后,由采购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c.本次采购货物的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国家有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d.本次采购的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乙方会同采购单位按双方规定的标准及合同要求进行联合验收。采购单位应准备完备、规范的验收手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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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95%; | |
2 | 5 | 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过后无息退还。 |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①乙方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②该履约保证金在全部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③该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提交方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
9、合同有效期
9.1长期有效。
10、违约责任
10.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生效后无正当理由,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不予以退还乙方所支付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乙方: | 福建惠安县振惠家私有限公司 |
住所: | 洛江区政府大院前楼522 | 住所: | 惠安县螺阳镇城南工业区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许惠阳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叶月红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53*****59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惠安县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190******** |
签订地点: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签订日期:2019年09月0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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