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监测服务 中标结果

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监测服务 中标结果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庆高新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服务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环保局
行政区域大庆市公告时间2019年09月04日14:02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9月04日中标日期2019年08月23日
评审专家名单贾哲 王新颖 陈辉 李守志 杨良明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宁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环保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环保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8*****022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9—*******

中标公示
大庆高新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服务采购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大庆高新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DZC********
标段名称环境监测服务采购
开标日期2019-8-23 9:30:00
开标地点开标八室
采购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环保局
采购人联系电话158*****022
采购人地址大庆市高新区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负责人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
评标专家贾哲 王新颖 陈辉 李守志 杨良明

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中标价格联系人联系电话中标供应商地址
大庆中环评价检测有限公司23.99安玉多133*****567
黑龙江永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5.0阴宗志189*****720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科技路97号
大庆市博思百睿评价检测有限公司40.0刘世博156*****293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科路14号科技创业园B座422房间

大庆中环评价检测有限公司主要中标信息

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大庆高新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服务高新区一区三园(主体区、兴化园区、宏伟园区、林源园区)内的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信访监测、应急监测、污染源普查监测以及其他高新区所需的环境监测等。服务标准:按照现行国家规定的标准方法、规范进行采样、分析,中标单位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123.99

黑龙江永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中标信息

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大庆高新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服务服务内容:高新区一区三园(主体区、兴化园区、宏伟园区、林源园区)内的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信访监测、应急监测、污染源普查监测以及其他高新区所需的环境监测等。
服务标准:按照现行国家规定的标准方法、规范进行采样、分析,中标单位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服务要求:1.提交成果期限:监督性监测和信访监测:现场监测结束后7日内提供监测报告(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复印件(如果有特殊项目,可具体协商)。委托性监测和其他类监测:在监测当天到指定地点取走样品,填写样品交接单,按照交接单上的规定管理和分析样品。接样后5日内提供监测报告(检测报告)和 原始记录复印件(如果有特殊项目,可具体协商)。突发事故应急监测:根据高新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提出的需求在1小时内响应。中标供应商现场监测结束后3日内提供监测报告(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复印件(如果有特殊项目,可具体协商)。2.中标供应商的监测数据只向高新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提供,不得自行提供给其他单位。对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监测结果以及自行对外提供监测报告的,除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外,高新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可采取必要措施终止委托监测,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中标供应商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3.中标供应商未能在监测协议书要求的时间内(含同意延长的时间)提交监测报告(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复印件或受高新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两次书面警告则视为违约。违约两次,高新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有权终止合同。
验收:由高新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根据监测方案进行监督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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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博思百睿评价检测有限公司主要中标信息

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大庆高新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服务服务内容:高新区一区三园(主体区、兴化园区、宏伟园区、林源园区)内的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信访监测、应急监测、污染源普查监测以及其他高新区所需的环境监测等。服务要求:1.提交成果期限:监督性监测和信访监测:现场监测结束后7日内提供监测报告(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复印件(如果有特殊项目,可具体协商)。委托性监测和其他类监测:在监测当天到指定地点取走样品,填写样品交接单,按照交接单上的规定管理和分析样品。接样后5日内提供监测报告(检测报告)和 原始记录复印件(如果有特殊项目,可具体协商)。突发事故应急监测:根据高新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提出的需求在1小时内响应。中标供应商现场监测结束后3日内提供监测报告(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复印件(如果有特殊项目,可具体协商)。2.中标供应商的监测数据只向高新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提供,不得自行提供给其他单位。对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监测结果以及自行对外提供监测报告的,除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外,高新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可采取必要措施终止委托监测,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中标供应商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3.中标供应商未能在监测协议书要求的时间内(含同意延长的时间)提交监测报告(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复印件或受高新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两次书面警告则视为违约。违约两次,高新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有权终止合同。14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服务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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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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