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绿道建设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建水县绿道建设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中标公示发布登记表
编号:
招标人 |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金/****-******* | ||||||||||||
工程名称 | 建水县绿道建设工程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备案编号 | ZBBA********080101 | 招标方式 | √公开 □邀请 | ||||||||||||
招标类别 | √施工 □监理 □设计 □勘察 □设备 □材料 □其他 | ||||||||||||||
开标时间 | 2019年9月3日09时00分 | ||||||||||||||
招标规模 | 1、建水大道(01号路)建水大道(01号路)起于惠历路,止于朝阳北路,全长4463米,道路红线宽50米。断面组成(人行道宽3.0米+人非绿化隔离带3.5米+机非混行车道宽14.75米+中央绿化带宽7.5米+机非混行车道14.75米+人非绿化隔离带3.5米+人行道宽3.0米=50米)对称布置。绿道改造为:拆除现状3.0米人行道(拆除厚度48cm),将现状3.0米人行道更改为绿道,采用红色透水混凝土路面,并在绿道上粘贴宽0.3米*0.3米的橡胶盲道砖。绿道两侧新建P2型平缘石收边。2、青山路(02号路)青山路起于仁和路。止于清远路,全长2011.064米,道路红线宽40米。断面组成(人行道宽3.5米+非机动车道宽3.0米+机非绿化隔离带1.5米+机动车道宽8.0米+中央绿化带宽80米+机动车道宽8.0米+机非绿化隔离带1.5米+非机动车道宽3.0米+人行道宽3.5米=40米)对称布置。绿道改造为:拆除现状2.0米人行道(拆除厚度48cm),将现状3.5米人行道中的2.0米更改为绿道,剩余1.5米人行道维持现状,采用红色透水混凝土路面,现状树塘新增玻璃钢栅格树池盖板、瓜子石,并在绿道上粘贴宽0.3米*0.3米的橡胶盲道砖。绿道两侧新建P2型平缘石收边。3、仁和路(03号路)仁和路起于建水大道,至于龙窑生态城,全长1332.521米,道路红线宽25米。断面组成(人行道宽1.5米+人非绿化隔离带1.5米+机非混行车道宽9.5米+机非混行车道宽9.5米+人非绿化隔离带1.5米+人行道宽1.5米=25米)对称布置。绿道改造为:拆除现状的1.5米人行道(拆除厚度48cm),将现状1.5米人行道更改为绿道,采用红色透水混凝土路面,并在绿道上粘贴宽0.3米*0.3米的橡胶盲道砖。绿道两侧新建P2行平缘石收边。4、广慈路(04号路)广慈路起于建水大道,止于青山路,全长897.737米,道路红线宽27米。断面组成(人行道宽2.0米+人非绿化隔离带2.0米+机非混行车道宽9.5米+机非混行车道宽9.5米+人非绿化隔离带2.0米+人行道宽2.0米=27米)对称布置。绿道改造为:拆除现状2.0米人行道(拆除厚度48cm),将现状2.0米人行道更改为绿道,采用红色透水混凝土路面,并在绿道上粘贴宽0.3米*0.3米的橡胶盲道砖。绿道两侧新建P2行平缘石收边。 | ||||||||||||||
公示时间 | 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9日 | ||||||||||||||
采用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拦标价 (万元) | 1943.360366 | 投标人数量 | 7 | ||||||||||
拟中标人 | 屏边县宏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电话 | 段应红/183*****005 | ||||||||||||
中标价(万元) | 1931.572874 | 质 量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 ||||||||||||
√工期 □交货期 □监理期限 □设计 □勘察期限 |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 年 09 月 10 日;计划完工日期:2020 年 02 月 07 日 | ||||||||||||||
项目经理 | 尹子云 | 资质等级 | 贰级 | 证号 | 滇********3373 | ||||||||||
该工程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出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 |||||||||||||||
********1" name="OLE_LINK7">第一中标候选人 | 屏边县宏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得分(票) | 87.85 | ||||||||||||
********1" name="OLE_LINK6">第二中标候选人 | 云南振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得分(票) | 86.13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文山海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得分(票) | 85.24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举报、投诉人的举报、投诉应当实事求是。对于捏造事实,诬谄他人或者以举报、投诉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招标投管理机构正常工作的,有权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王金****-*******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李洪文136*****832 行政监督单位及电话: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注:请在招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前按标段认真填写进行公示,该表涂改无效。
标签: 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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