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电子支付系统技术服务(DZDZ3D2019005)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德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电子支付系统技术服务(DZDZ3D2019005)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德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平乐县财政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于2019-9-6就电子支付系统技术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协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电子支付系统技术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DZDZ3D*******
三、采购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内容

金额

备注

1

财政端安全支撑控件实施费用

电子凭证库实施联调服务

4万元


电子签章实施联调服务

4万元

人行端安全支撑控件实施费用

电子凭证库实施联调服务

4万元

电子签章实施联调服务

4万元

2

财政支付系统改造实施费用

含标准接口服务

16万元

合计



32万元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20000.00万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为有效利用和合理共享资源,提高信息安全保障水平,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桂财库【2019】16号)文件实施进度等要求,为贯彻全省业务的一致性和管理的规范性,根据广西区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又称“电子凭证库”)和电子印章等安全实施部署实行自治区级集中管理模式,即财政、人行和代理银行在自治区级集中部署;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使用区厅负责统一提供的版本。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的要求,我县本次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实施服务采购项目涉及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县级支付系统三个产品的实施服务。
目前,区财政厅端的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县级支付系统均由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和实施服务,同时人行端、代理银行端的电子凭证库和电子印章的系统服务也均由该公司提供,为保证项目实施顺利推进,降低项目风险加快实施进度,满足项目技术衔接一致性和业务延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定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服务承接主体。
六、协商地点:广西德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临桂区世纪东路41号交通大厦1栋二单元12-1)
采购人员名单: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元)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紫金大厦1710

叁拾贰万元整(¥320000.00元)

八、公示期限:自单一来源结果公告发布之起一个工作。
九、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如代理费不足5000元,则按5000元收取。本项目代理费为:5000.00元。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平乐县财政局
地址:平乐镇中华街31号
联系人及电话: 张志雄 联系电话:180*****758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世纪东路41号交通大厦1栋二单元12-1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
3.监督部门: 平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潜在供应商认为公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德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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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电子支付 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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