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张新镇中心校幼儿园后勤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临泉县张新镇中心校幼儿园后勤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临泉县张新镇中心校幼儿园后勤设备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临泉县张新镇中心校幼儿园后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QCG********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8月30日
采购日期:2019年9月9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临泉县晨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临泉县城东街道办光明北路东侧李楼新村30号
成交金额:16964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蔡向阳、张磊、马存美
采购人名称:临泉县张新镇中心学校
地址:临泉县张新镇
联系人:马存美
联系方式:139*****488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泉县城光明南路(县委县政府西门对面)
项目负责人:刘旭 联系电话:158*****985
收费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合
价和总价中,不得单列。按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货物类文件计算。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公告期限: 2019 年 9月 9 日至 2019 年 9 月 10 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本项目受理异议(质疑)单位是临泉县张新镇中心学校,地址:临泉县张新镇,咨询电话139*****488;代理机构: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临泉县光明南路,咨询电话158*****985;对该项目的投诉:本项目受理投诉的单位是: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临泉县政务新区南楼,咨询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临泉县张新镇中心学校
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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