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项目运营管理方案建议书中标结果公告
洛宁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项目运营管理方案建议书中标结果公告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水利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洛宁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项目运营管理方案建议书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洛宁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项目运营管理方案建议书,洛宁企采招标(2019)0078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9-06-20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自筹资金,55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主要为对该项目进行专业化咨询服务。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对该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尽调报告;对该项目进行成本核算;对该项目出具专业化运营方案;出具该项目的总体投资建议报告;其他在该项目投资中应提供的咨询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8月15日
六、评标日期及地点:2019年9月6日;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一室
七、评标委员会名单:李明生、杜群红、兰涛、杜中群、罗琴
八、中标人名称和地址:
中标人名称:北京财指南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9号3号楼18层2号
九、中标金额:520000.00元
十、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及《中国·洛宁》
十一、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二、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三、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四、招 标 人:洛阳水利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玉溪西街10号院
联 系 人:陈先生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
邮编:471000
联 系 人:秦先生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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