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标结果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标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泰安市昌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环保设备加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17日(5个工作日)
电话:****-*******
电子信箱:gxqhbzx@126.com
通讯地址:泰安高新区管委会(长城路616号)
邮编:27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1 | 泰安市昌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环保设备加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 泰安开发区北集坡街道办 事处赵庄村 | 泰安市昌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青岛中旭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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