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三角坪、云盘山路口交通信号灯、机房扩容及配套设施工程合同公告
茶陵县三角坪、云盘山路口交通信号灯、机房扩容及配套设施工程合同公告
茶陵县三角坪、云盘山路口交通信号灯、机房扩容及配套设施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9月09日
电子警察、道路交通信号灯、违停抓拍系统及配套设施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茶陵县三角坪、云盘山路口交通信号灯、机房扩容及配套设施工程
采购编号: 株茶财采计〔2019〕000073
建设单位: 茶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施工单位: 株洲市成佳通信实业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19年9月6日
建设单位(甲方):茶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施工单位(乙方):株洲市成佳通信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于2019年8月2日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陵县分中心举办的茶陵县三角坪、云盘山路口交通信号灯、机房扩容及配套设施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9〕000073)公开招标会议上,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该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本次招标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的规定,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款:
总计:大写:壹佰伍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小写:*******.00元)(单位:人民币)(清单详见附件)
二、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具备施工条件的路口60日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不具备施工条件的路口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另行确定交货日期)。
三、质量技术标准: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并满足货物产品说明(资料)中所规定的各种要求。
四、包装标准:
1、包装应以货物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在非人为因素影响下不发生破坏为原则。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合格证,有关技术资料应随货物一起发运。
3、所有产品包括其它附件部分均必须保证原生产厂家包装至交货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启封安装。
五、项目实施
1、施工时间:工程合同签订后路口具备施工条件60 日内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不具备施工条件的路口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另行确定施工日期。
2、施工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运输,运费、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和验收等全部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内。
3、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及责任纠纷由中标人全权负责。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按本合同第一、三、四条的约定组织验收。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三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在规定期限内签发验收单的,则视甲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处理,否则视为违约。
七、备品备件与专用工具:
1、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按出厂标准供应施工材料的备品备件清单。乙方应随设备向甲方提供一套标准备件包,并列出清单及单价(如果有)。
2、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质保期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价格包括在投标价格之内。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设备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和检测所需仪器仪表及其清单,其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内。
八、质保及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所有产品免费保修贰年,产品保修的起始日期以甲方初步验收的日期开始计算(甲方使用不当原因造成的损坏,设备材料费由甲方自负)。在质保期内安装、更换部件、修补缺陷,必须用符合规格、质量、性能要求的新部件、零件或设备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在施工材料的质保期内,如有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免费予以更换,保证用户工作及时正常运行。在用户使用的头三个月内,设备出现第二次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整体更换。乙方须在质保期内应免费提供备件并终身维修。
3、乙方应保证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乙方应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到货开箱验收,安装、设备调试、日常维护以及故障排除等。
4、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5分钟内响应,15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抢修,2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果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培训:
乙方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就设备的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培训甲方技术人员,直到甲方工作人员全部掌握运行操作、保养技术,并能达到正确维护、排除一般故障为止。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向甲方提供厂方维修技术人员培训。甲方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结算方法及期限:
货到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成交金额的60%,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经财评结算后支付至总成交金额的95%,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12个月后无息支付。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交货,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的货物总额0.5%交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延期交付的货物总额的10%(技术要求另有规定的以技术要求为准)。
2、在质保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由于甲方操作人员失误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3、乙方所提供的施工材料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而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其它未尽事项按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执行。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十五、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茶陵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七、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招标代理公司一份,茶陵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一份和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一份。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公章)茶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乙方:(公章)株洲市成佳通信实业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茶陵县犀城大道单位地址:茶陵县电信局一楼
电 话:0731-********电 话:0731-********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茶陵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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