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餐厨垃圾应急收运处置中标结果
(1+X)餐厨垃圾应急收运处置中标结果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武夷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乙方:浙江丽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82]FJSXZB[GK]*******的(1+X)餐厨垃圾应急收运处置项目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条款;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2、合同标的解锁编辑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产地类型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11-1C1304城市市容管理服务城市市容管理服务1项国内********192125/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餐厨废弃物处理技术规范》(CJJ 184-2012)、《福建省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和《武夷山市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合同》等有关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管理规定;符合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合计:5192125.00003、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壹拾玖万贰仟壹佰贰拾伍元整(¥5192125.0000)。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 天内交货;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五九中路38号;4.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后45天内开始提供服务。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6、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解锁编辑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100采购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中标人上报的上月餐厨垃圾实际收集运输量审核,结合核查考评结果,作为支付作业服务费用的依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并在10日内完成经费申报工作,由市财政将上月应付的作业服务费用支付给中标人。。8、履约保证金有,具体如下:。9、合同有效期。10、违约责任。11、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13、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14、合同条款目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术语定义12.1 术语定义12.2 合同文件的组成32.3其它4第三章 指定经营权43.1 指定经营权43.2 协议期限4第四章 声明和条件54.1 甲方声明54.2 乙方声明54.3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4.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第五章 项目建设65.1土地使用权65.2项目设计要求65.3 项目建设65.4 竣工85.5 渗滤液专项说明9第六章 项目运营96.1 项目运营起止日96.2 垃圾分类96.3餐厨垃圾收运96.4 餐厨垃圾处理96.5 餐厨垃圾处理后衍生品10第七章 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费107.1 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服务单价107.2 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服务费117.3 结算周期117.4 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服务费的支付11第八章 双方的一般权力和义务128.1 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力和义务128.2 甲方的一般义务148.3 乙方的一般义务14第九章 违约赔偿149.1 赔偿149.2减轻损失的措施159.3部分由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15第十章 终止、变更和转让1510.1 终止1510.2 变更和转让16第十一章 解释争议1711.1 解释规则1711.2 争议的解决17第十二章 其它1812.1 不弃权1812.2 合同文字18 第一章 总 则为规范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市场,加强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企业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垃圾分类及餐厨垃圾市场资源化处理经营,维护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省人民政府授权,本协议由0称“甲方”),地址: ,被授权代表: ,职务: ;与 浙江丽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山一社区孔家里186号 ,注册号: ********MA28X5QH62 ,法定代表人: 许绍伟 ,职务: 董事长 ,国籍:中国 。甲乙双方根据2019年4月4日(1+X)餐厨垃圾应急收运处置项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350782]FJSXZB[GK]*******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监管办法》《福建省餐厨垃圾暂行管理办法》和《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属守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可在武夷山市设立分公司实施武夷山市(1+X)餐厨垃圾应急收运处置项目。分公司负责服务期内餐厨垃圾处理点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第二章 术语定义2.1 术语定义在本协议中,下述术语具有下列含义:(术语排名不分先后顺序)“项目”或“(1+X)餐厨垃圾应急收运处置项目”指武夷山市(1+X)餐厨垃圾应急收运处置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为50 吨/日,地址为:。“本协议”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本服务协议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本服务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上述每一文件均被视为并入本协议。“法律变更”指:a、在本协议签署之后,中国任何政府部门颁布、修改、废除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或者b、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准文件的重要条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额外条件。并且,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i)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相关税发生任何变化;或者(ii)对项目的股权转让发生的任何变化。“谨慎运行惯例”指在中国的大部分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项目运营者为建设运营类似于本项目的项目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以及采用的国际惯例和方法。“餐厨垃圾接收点”武夷山市城区范围内(崇安、新丰、武夷街道所在地、国家旅游度假区)企事业单位、机关院校和餐饮单位(酒家、饮食店等)。以及后期甲方与乙方协商的补充协议指定范围。“开工日期”三通一平完工次日。“批准文件”指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乙方为项目进行建设、运营、维护而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文件。“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违约利率”指违约当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加 1 %;协议另有规定的按约定执行。“餐厨垃圾”指经食堂单位、宾馆、饭店、社会家庭等产生的餐厨油脂等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海鲜产品(水产品)、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及厨余有机垃圾等。“指定经营权”指甲、乙双方根据本服务协议条款的约定,乙方拥有的在本协议期限和经营区域范围内唯一运营及维护武夷山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及相关附属设施、获得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服务费的权利。2.2 合同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补充文件等;(2)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说明文件等;(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份,合同未明确或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2.3其它在本协议中:(1)“元”指“人民币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2)除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一方”或“各方”应为本协议的一方或各方;本协议、或融资文件的各方均包括其它各自的继任者和获准的受让人;(3)所指的日、星期、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星期、月、和年;(4)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包括”一词在任何时候应视为与“但不限于”连用;(5)所指的合同是指相关的合同和合同附件,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均指对该协议不时所作的补充或修改;(6)所指的“维护”应始终解释为包括修理和更新,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第三章 指定经营权3.1 指定经营权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1+X)餐厨垃圾应急收运处置项目招投标要求授予乙方的、在协议期限内独家服务的权利,以使乙方进行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并取得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服务费和再生物利用的权益。乙方的指定经营权在整个协议期限内始终持续有效。在指定经营期内,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就本指定经营权益向第三方转让、出租。3.2 协议期限根据(1+X)餐厨垃圾应急收运处置项目招投标内容,协议期限即指定服务期由2019年 4月日至2020年3月日共为壹年。应甲方需求,本协议应急收运处置时间可顺延至武夷山市餐厨垃圾处理厂投入使用。第四章 声明和条件4.1 甲方声明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在生效日期:(1)甲方已获得本协议应在生效日前获得的所有批准文件;(2)如果甲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协议项下的(1+X)餐厨垃圾应急收运处置项目的顺利进行,应视为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4.2 乙方声明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在生效日期:(1)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的合法机构,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法人资格和权利;(2)乙方确保在协议期限内的任何时候,在项目中的投资股本金数额高于或等于届时项目投资额的百分之三十(30%)。(3)如果乙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等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协议项下的(1+X)餐厨垃圾应急收运处置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协议。4.3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授予乙方合同期内唯一指定服务经营权。(2)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费。(3)在指定经营期内,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各种与本项目公司有关的批准文件和保持批准文件有效。(4)对乙方(1+X)餐厨垃圾应急收运处置指定经营过程中实施监管,包括产品和服务质量,项目经营状况和安全防范措施等。(5)甲方本着尊重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鼓励公众参与监督的原则,有权及时将本产品和服务质量检查、监测、评估结果和整改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受理公众对乙方的投诉,并进行核实处理。4.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协议期限内享有该项项招标文件指定服务经营权。(2)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乙方在协议期限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建设,以及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3)接受政府部门的行业监管、考评。服从社会公共利益,履行对社会公益性事业所应尽的义务和服务。第五章 项目建设5.1土地使用权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地块范围内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5.2项目设计要求乙方自行设计项目各项方案,建设规模为餐厨垃圾日处理量为50吨/天。5.3 项目建设5.3.1乙方的主要义务乙方负责本项目设施的建设工程,并承担建设工程中应承担的费用和风险,包括:(1)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项目建设,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竣工并投入使用;(2)进行施工前准备,及时提供所有必要的施工设施;(3)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标准和规范及本协议的其它要求,自行承担或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进行项目施工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安装的所有设备必须是全新的,适用的材料必须是经检验合格的;(4)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项目建设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并承担相应费用;(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乙方在签署、取得或完成各种合同、审批等文件后,应于3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有关项目建设以及该项目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规定需办理的手续文件之复印件报甲方备案。5.3.2 甲方的主要义务(1)在项目建设期内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政府部门所要求的批准文件和保持批准文件有效;(2)负责项目用地的路通、电通、水通、场地平整的建设:路通:满足项目建设所用车辆和项目运营所用车辆的出入条件。电通: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和项目运营要求的电源接至项目现场;需增容的,增容费用由甲方负责。水通: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和项目运营要求的水源接至项目现场及满足项目运营要求的废水管口。场地平整: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项目场地平整。5.3.3 质量、安全保证和质量、安全控制在项目建设开始之前,乙方应制定和执行工程质量、安全保证和质量、安全控制计划。5.3.4 项目进度计划(1)项目计划双方应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建设义务。如果出现下列情况,招标文件规定的竣工期限将延长或修改。a、不可抗力事件。b由于对考古、地质及历史物品的保护而使项目建设的实施延误。c、由于甲方的原因而造成乙方的延误。(2)进度日期的延长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一方应在实际发生延误的5个工作日之内,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延期要求,并说明该延期是已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后所无法回避的延期。收到延期要求的一方应积极同提出要求的一方就延期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意见。如提出书面要求的一方在5 个工作日之内没有收到另一方对延期表示异议的书面意见,将被视为另一方对延期的要求已表示同意。5.3.5 甲方的监督和检查(1)对项目建设的检查甲方有权在不影响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检查乙方进度和项目的质量、安全控制检验方法及结果,以确认项目建设符合本协议规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乙方应派代表陪同检查,提供检查工作的必要条件,若检查工作中涉及专有资料的保密问题。应按保密条款执行。(2)不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如果项目建设不符合本协议的质量或安全要求,甲方可以就此向乙方提出警告。如果乙方在甲方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不能或拒绝修正缺陷,甲方有权停止项目建设,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直到安全得到保证、缺陷得到修补、质量得到控制方可恢复项目建设。停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3.6 不可免除不论甲方是否监督、检查项目建设的任何部分,都不应视为放弃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也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5.3.7 对考古、地质及历史物品的保护如果乙方在项目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发现考古文物、化石、古墓遗址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物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如果上述发现导致项目建设的延误,应按项目进度计划条款执行,或双方进行协商延长建设期限。5.4 竣工项目建设完工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竣工通知,办理完所有政府部门规定的手续,并取得相关部门的验收结果。5.5 渗滤液专项说明本项目产生的渗滤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无条件输送至武夷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所有废水均属于此范畴。针对此渗滤液,乙方仅承担输送设施建设,渗滤液处理的环保批复、处理费用、处理条件突变、此污水厂的升级改造、改建等均由甲方承担。第六章 项目运营6.1 项目运营起止日项目整体运营从 2019年 月日起至本协议服务期结束时间。项目运营期间,乙方保证无休息日。在餐厨垃圾处理厂竣工之前,乙方负责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置,乙方保证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随意倾倒,但可将收运到的餐厨垃圾转运到甲方许可的接收地点,收运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与乙方的费用结算依据2019年4月4日(1+X)餐厨垃圾应急收运处置项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350782]FJSXZB[GK]*******中标价格(¥284.5元/吨)进行结算。6.2 垃圾分类6.2.1乙方可将垃圾分类不清晰而造成的乙方无法处理的生活垃圾与餐厨垃圾之混装垃圾清运至甲方指定生活垃圾中转站处理。6.3餐厨垃圾收运6.2.1 乙方提供收运范围内具体收运单位名录6.2.2 乙方提供收运及处理能力配置6.2.3 乙方提供收运时间安排6.4 餐厨垃圾处理6.4.1 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见第5条款6.4.2 餐厨垃圾处理厂运营及应急方案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完毕后,乙方运营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在餐厨垃圾处理厂出现突发性事故造成无法及时处理时,乙方必须有相应的应急方案,解决本协议区域内的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应急方案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5 餐厨垃圾处理后衍生品6.5.1餐厨垃圾处理后衍生品餐厨垃圾经本项目处理后,资源化为有机生物质和生物油,外售给合法的、有资质的专业再处理公司,乙方负责提供相关资质证明给甲方备案,产生的权益归乙方所有。第七章 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费7.1 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服务单价据(1+X)餐厨垃圾应急收运处置项目中标报价,本项目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服务单价为284.5元/吨(含税)。本单价包含:(1) 乙方餐厨垃圾桶的购买、布置、维护;(2) 乙方车辆购置;(3) 乙方车耗、油耗等车辆事宜及收运费用;(4) 乙方员工工资及(1+X)餐厨垃圾应急收运处置项目招标要求的福利;(5) 乙方办公费用及管理费用;(6) 乙方餐厨垃圾处理厂设计、建设及设备投入费用;(7) 乙方餐厨垃圾厂运营处理费用;(8) 乙方的财务费用;(9)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而投入到公共区域垃圾桶的清洗维护费用;(10)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其它费用。本单价不包含:(1) 由甲方负责的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使用费用、土地使用的路通、水通、电通等三通费用、达到项目建设施工要求的土地平整费用、挡洪坝建设费用;(2) 据(1+X)餐厨垃圾应急收运处置项目招标要求,乙方生产所需的污水排放费用(乙方承担由厂区到污水排放点的整体费用);(3)乙方无法处理的生活垃圾再处理费用;(4)因甲方原因,发生的其它费用。7.2 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服务费7.2.1按照招投标要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费用按284.5元/吨依照实际产生工作量进行结算。7.2.2双方同意,按下列得分评定等级,给予拨付实际服务经费。考评得分≥90分,全额拨付当月实际作业经费;85分≤考评得分<90分的,扣除当月实际该项目作业经费的5%,拨付当月实际该项目作业经费的95%;80分≤考评得分<85分的,扣除当月实际该项目作业经费的10%,拨付当月实际该项目作业经费的90%;75≤考评得分<80分的,扣除当月实际该项目作业经费的20%,拨付当月实际该项目作业经费的80%,给予拨付服务经费 。平均分数在75分以下为不合格,减扣当月服务费100%。在承包期内中标人连续3次或1年内累计2次经考评不及格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具体考评标准依据《武夷山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标准和考核办法》。7.3 结算周期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服务费结算周期为国家规定的自然月,即每一个自然月进行一次结算。7.4 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服务费的支付乙方应在每个自然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计算的上月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服务费金额向甲方开具账单或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账单或付款通知15日内支付无争议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服务费。如甲方对账单有争议,应在收到账单或付款通知后5日内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就争议部分进行核对,也可提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甲方依照第三方结果支付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服务费。本协议项下任何预期未付款项,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至收款方收到款项之日止按违约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天,则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至收款方收到款项之日止按双倍违约利率计算。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支付一律以人民币支付。第八章 双方的一般权力和义务8.1 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力和义务8.1.1 不可抗力8.1.1.1 不可抗力内容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况,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2)流行病、瘟疫爆发;(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8.1.1.2 积极补救不可抗力的义务(1)尽快向对方通告事件或情况的发生,对事件或情况的预计持续时间和其在本协议下履行义务的可能影响作出评估;(2)作出一切合理努力以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3)尽快采取行动纠正或补救造成免于履行义务的事件或情况;(4)作出一切合理努力以减轻或限制对对方造成的伤害;(5)将其根据上述(2)(3)(4)段采取的行动或行动计划定期通告对方,并在导致它免于履行义务的事件或情况不再存在时立即通知对方。8.1.1.3 不可抗力的处理程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本着诚信平等的原则,立即就此等不可抗力事件进行协商。如果双方不能在上述七日期限内达成一致意见,则任何一方可送达终止通知。8.1.1.4费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一方必须各自承当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方可依不可抗力造成的时间损失给予延期并相应延长协议期,并根据国家救灾政策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专项补助。8.1.1.5不可抗力的终止如果任何不可抗力事件阻止一方履行其义务的时间自该不可抗力发生日起连续超过七个工作日,双方应协商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和重新履行本协议的时间,。如果不可抗力发生后七个工作日之内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的条件和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如果不能一致解决将会对项目的顺利进行造成实质性影响时,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8.1.2 保密任何一方或其雇员、承包商、顾问或代理人获得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不论是财务、技术或其它方面,但不包括与项目进展有关的非敏感信息),如果尚未公布即应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在本协议期满之后的贰年期间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但是法律要求的信息除外。本承诺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8.1.3 合作义务、预先警告义务双方应相互合作以达到本协议的目的,并应善意地行使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在此前提下,双方同意:(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当一方要求取得另一方的同意时,被要求方应在10天或其它合理所需的时间内给予提出意见或同意批准文件,不可无理拒绝或故意拖延办理;(2)如果任何一方获悉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属于:(a)经该方合理预计将对任何一方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实施项目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形;则该方应尽快将该事件或情形通知另一方。8.2 甲方的一般义务甲方不得干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内部管理事务,除非本协议条款的执行受到影响。8.3 乙方的一般义务8.3.1遵守适用法律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应始终遵守适用法律的规定。8.3.2劳动安全标准乙方应遵守现行的劳动保护法规,尊重职工的权利和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及有关标准。8.3.3项目文件的协调乙方应确保融资文件、股东之间的任何合同、乙方章程、本协议项下的保险单以及由乙方签订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其它合同都能符合本协议的规定和都能够履行本协议。8.3.4税金、关税和收费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缴纳所有税金、关税及行政性收费。8.3.5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乙方雇佣任何承包商或其雇员及其代理人,不应解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承包商和其雇员及其代理人为本协议目的的所有作为应视同乙方的作为或不作为。第九章 违约赔偿9.1 赔偿任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而使该方遭受的任何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9.2减轻损失的措施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损失。如果一方未能采取此类措施而导致损失任其扩大的,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应能够减轻或减少的损失金额。受损害的乙方应有权从另一方获得为减轻损失而采取行动所发生的合理费用。9.3部分由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如果造成损失的部分原因是由于受损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赔偿的数额应扣除这些因素应承担的损失。第十章 终止、变更和转让10.1 终止10.1.1 甲方的终止下述每一款所述事件,如果不是由甲方的违约或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在允许的纠正期限而乙方在该期限内未能纠正,即构成乙方违约事件,甲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1)乙方擅自转让、出租指定经营权;(2)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3)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特别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4)乙方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5)根据中国法律对乙方进行清算或资不抵债;(6)乙方出具的任何声明被证明在做出时发现有严重错误,使乙方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受到严重的不利影响并无法补救;(7)乙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性违约,并且在收到甲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5个工作日内仍未能补救该实质性违约。(8)、因乙方原因出现无法实现本协议目的的其它情况。10.1.2 乙方的终止下述每一条款所述事件,如果甲方构成违约事件,乙方有权发出终止意向通知:(1)甲方出具的任何证明在做出时发现有严重影响,使甲方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受到严重的不利影响;(2)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向乙方支付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服务费的义务并逾期90天以上的;(3)甲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性违约,并且在收到乙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未能补救该实质性违约。(4)、因甲方原因出现无法实现本协议目的的其它情况。10.1.3协议终止通知本服务协议期满,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发出协议终止通知。10.1.4 终止的一般后果本协议终止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做设备评估等,协助乙方与下一轮餐厨垃圾处置项目中标方处置乙方投资的设施、设备。10.2 变更和转让10.2.1甲方的变更由于政府机构改革造成甲方的变更,但新的甲方应:(1)具有承担原甲方对项目的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的能力,并承继政府的授权延续。以及;(2)接受并完全承担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第十一章 解释争议11.1 解释规则11.1.1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只有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并具约束力。11.1.2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或者被任何由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院宣布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1)其它条款仍然有效和可执行;(2)双方应对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的条款进行修改,使之合法、有效并可执行,并且这些修改应尽可能平衡双方之间的利益。11.2 争议的解决11.2.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对本协议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则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分歧或索赔。若在叁拾个工作日内该争议未能得到解决,甲乙任何一方可在当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11.2.2诉讼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甲乙任何一方可在当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11.2.3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在争议、分歧或索赔作出最终裁决前,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并继续享有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在最终裁决作出后按裁决进行最终调整。11.2.4继续有效第11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第十二章 其它12.1 不弃权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放弃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除非一方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任何一方未坚持严格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未行使其本协议中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对任何上述条款的放弃或对今后行使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12.2 合同文字本协议以中文订立一式八份,甲方、乙方各执四份。本协议由双方各自授权的代表在其签名下注明的日期签署。双方愿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 期: 日 期: 15、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15.5其他:□无。□无。 甲方:武夷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乙方:浙江丽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武夷山市五九中路38号住所: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许绍伟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法:********001;工作时间:北京时间08:00-12:00;14:30-17:30(工作日)联系方法:136*****08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杭州联合银行浦沿支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19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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