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顺花园基站场地使用物业服务合同
嘉顺花园基站场地使用物业服务合同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嘉顺花园基站场地使用物业服务合同 | 采购公示编号: | JSDYLYCGGS********06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19-09-11 09:19:16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19-09-13 09:19:18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为了更好的为新北区嘉顺花园小区提供优质的电信移动业务,经常州市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协商,同意就甲方委托管理的新北区嘉顺花园小区建设电信无线信号覆盖系统场地使用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物业服务场地概况:电信无线信号系统覆盖范围位于新北区嘉顺花园小区。 二、甲方将新北区嘉顺花园小区17幢、18幢弱电井、电梯间及楼顶平台提供给乙方建设无线通信覆盖系统,场地使用服务期共五年,合作起始期自2019年7月16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止,同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容量为6-20KW的独立的三相或两相交流电源以及设备安装位置、通信线路路由、电气接地等。在乙方的施工和日常运营维护过程中,甲方给予乙方充分配合。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元,小写12000元(含税价)的场地使用服务费。每年服务费于6月30日前付清,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向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 三、用电事项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机房用电,接电由乙方负责施工,甲方负责施工配合。 2、甲方向乙方供电价格为1.0元/千瓦时 。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电网价格调整,经双方协商后供电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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