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庙镇2019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备安装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杨庙镇2019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备安装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长丰县现代农业政策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备安装项目验收操作规程》(长农〔2019〕34号)文件精神,我镇备案的2个冷库项目已施工结束,经镇验收组初验合格。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9月5月至9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当面反映或拨打电话:****-************-********,联系人:郑好贤。

附件:杨庙镇2019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备(包含冷库)安装项目验收汇总表

长丰县杨庙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5日

附件:杨庙镇2019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备(包含冷库)安装项目验收汇总表.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验收 安装 加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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