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古田路渣土临时中转站渣土清运服务中标结果

河东区古田路渣土临时中转站渣土清运服务中标结果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河东区古田路渣土临时中转站渣土清运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天津市河东区环境卫生监察队
行政区域河东区公告时间2019年09月11日17:13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8月27日中标日期2018年08月28日
评审专家名单任成玉,冯爽,荆连顺,陈卫国,丁宝红
总中标金额¥742.614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天津市河东区环境卫生监察队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古田路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天津市河东区环境卫生监察队 天津市河东区古田路渣土临时中转站渣土清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YZB-HD-2018-04)中标公告


受 天津市河东区环境卫生监察队 委托,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河东区古田路渣土临时中转站渣土清运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河东区古田路渣土临时中转站渣土清运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YZB-HD-2018-04
二、中标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742.614天津利运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李七庄街梨园头村如意胡同3号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天津市河东区古田路渣土临时中转站渣土清运服务服务类项目(一)相关资质、设备设施配备要求:1.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车辆运输经营许可证。2.配备专人对现场进行管理及协调。3.具备承包本项目的运输车辆并提供所有车车牌以备案,自行配备。4.配备影像设备用于影像资料的提供。(垃圾中转站车辆出,入口均须提供)5.自行配备相应机械设备进行装卸、清运,机械设备中包含但不限于装载机等。6. 派遣车辆需满足采购人当日渣土外运量的要求。(二)运输作业过程要求:1.于每日18:00至次日6:00(特殊情况除外)进行渣土外运。2.须按规定路线将垃圾中转站内的渣土卸放至国家允许的指定地点。3.要经常清洗车辆,检修车辆,保持整洁、卫生和完好状态。渣土清运车辆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车要每日清理一次。4.渣土运输车辆车轮严禁带泥进入垃圾中转站,对垃圾中转站的整体环境卫生造成污染。5.渣土外运中避免渣土运输撒漏隐患及时做好外运自查,不得造成周边环境的二次污染,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工完场净”消除一切隐患。6.在渣土运输过程中必须加以苫盖、遮挡等措施,避免运输途中漏。7.每日须提供渣土外运影像资料,提供有效运输数量的影像支持文件。8.渣土外运作业中保证运输车辆安全,供应商具有完善的车辆及其他设备的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完成清运工作。(三)垃圾中转站内环境卫生要求:1.进出垃圾中转站车辆装卸渣土时,必须启动垃圾中转站内降尘作业,严禁野操作,防止扬尘。2.垃圾中转站内渣土须随时由装载机归放至指定地点,及时清理垃圾中转站内车道、场地,确保垃圾中转站内渣土卸、放有序。3.垃极中转站内负责清理人员应随时清扫站内地面,确保垃圾中转站站内卫生状况良好。4. 垃圾中转站垃圾要求做到日产日清,如未能及时清运采购人将按照《渣土外运违规操作惩罚规定》中条款予以扣罚。(政府管制或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5.按照区政府要求,本垃圾中转站内仅对辖区内12个街道办事处承担相关清理运输任务,不得接收无《河东区古田路渣土临时中转站进场车辆凭证》的车辆倾倒垃圾依照采购人《监察队临时卸土点安全生产作业管理规定》及《渣土外运违规操作惩罚规定》执行。(四)服务期限:该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1.0742.614742.614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任成玉,冯爽,荆连顺,陈卫国,丁宝红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谢先生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东区环境卫生监察队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古田路内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陈工:***-********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结合项目服务内容及项目相关协议,收取代理费。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46334.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河东区环境卫生监察队、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公开招标文件公告

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



标签: 渣土清运 中转站 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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