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标线施划项目(第1包) | 1、对普通国省级公路标志标线养护工程路面标线施划服务项目进行招标,劳务服务类型包括热熔反光型标线、热熔突起型标线、双组份标线。投标人可对以下内容进行投标,每包兼投不兼中。具体分包情况如下:第1包,劳务地点蓟州、宝坻,预算144.115万元;第2包,劳务地点宁河、滨海新区,预算144.115万元;第3包,劳务地点东丽、津南,预算144.115万元;第4包,劳务地点武清、北辰,预算144.115万元;第5包,劳务地点静海、西青,预算144.115万元;2、本次招标共分5包,每包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及工作地点由招标人视项目具体情况安排确定。 | (一)本项目采购招标以招标人提供的项目类别及工程量为准,最终结算以招标人及现场负责人签字验收后的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单价不变。(二)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三)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四)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五)提交成果须符合项目技术要求,内容准确、齐全。(六)成果提交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七)供应商对其提供的技术成果负责。(八)设备中标后需向业主备案,如有变更需向业主提交申请(九)按照《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天津市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津交发〔2018〕27号)的要求,强化用工管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中标单位对所招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和直接责任。1、加强用工合同管理。中标单位招用农民工应先签合同后进场施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书面合同,约定施工内容,工资金额和支付时间等内容;对短期临时用工(30日内),要签订临时用工合同。2、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应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花名册”、“考勤册”、“工资册”等实名管理台账,反映农民工姓名、籍贯、身份证号、工种、进场时间、出勤情况、退场时间、工资卡号、工资发放等基本信息。3、中标单位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签字确认后,直接将工资存入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卡。短期临时性聘用的农民工工资可采用现金支付。 | 项 | 1.0 | 136.29 | 136.29 |
标线施划项目(第2包) | 1、对普通国省级公路标志标线养护工程路面标线施划服务项目进行招标,劳务服务类型包括热熔反光型标线、热熔突起型标线、双组份标线。投标人可对以下内容进行投标,每包兼投不兼中。具体分包情况如下:第1包,劳务地点蓟州、宝坻,预算144.115万元;第2包,劳务地点宁河、滨海新区,预算144.115万元;第3包,劳务地点东丽、津南,预算144.115万元;第4包,劳务地点武清、北辰,预算144.115万元;第5包,劳务地点静海、西青,预算144.115万元;2、本次招标共分5包,每包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及工作地点由招标人视项目具体情况安排确定。 | (一)本项目采购招标以招标人提供的项目类别及工程量为准,最终结算以招标人及现场负责人签字验收后的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单价不变。(二)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三)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四)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五)提交成果须符合项目技术要求,内容准确、齐全。(六)成果提交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七)供应商对其提供的技术成果负责。(八)设备中标后需向业主备案,如有变更需向业主提交申请(九)按照《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天津市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津交发〔2018〕27号)的要求,强化用工管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中标单位对所招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和直接责任。1、加强用工合同管理。中标单位招用农民工应先签合同后进场施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书面合同,约定施工内容,工资金额和支付时间等内容;对短期临时用工(30日内),要签订临时用工合同。2、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应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花名册”、“考勤册”、“工资册”等实名管理台账,反映农民工姓名、籍贯、身份证号、工种、进场时间、出勤情况、退场时间、工资卡号、工资发放等基本信息。3、中标单位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签字确认后,直接将工资存入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卡。短期临时性聘用的农民工工资可采用现金支付。 | 项 | 1.0 | 142.649 | 142.649 |
标线施划项目(第3包) | 1、对普通国省级公路标志标线养护工程路面标线施划服务项目进行招标,劳务服务类型包括热熔反光型标线、热熔突起型标线、双组份标线。投标人可对以下内容进行投标,每包兼投不兼中。具体分包情况如下:第1包,劳务地点蓟州、宝坻,预算144.115万元;第2包,劳务地点宁河、滨海新区,预算144.115万元;第3包,劳务地点东丽、津南,预算144.115万元;第4包,劳务地点武清、北辰,预算144.115万元;第5包,劳务地点静海、西青,预算144.115万元;2、本次招标共分5包,每包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及工作地点由招标人视项目具体情况安排确定。 | (一)本项目采购招标以招标人提供的项目类别及工程量为准,最终结算以招标人及现场负责人签字验收后的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单价不变。(二)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三)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四)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五)提交成果须符合项目技术要求,内容准确、齐全。(六)成果提交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七)供应商对其提供的技术成果负责。(八)设备中标后需向业主备案,如有变更需向业主提交申请(九)按照《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天津市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津交发〔2018〕27号)的要求,强化用工管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中标单位对所招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和直接责任。1、加强用工合同管理。中标单位招用农民工应先签合同后进场施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书面合同,约定施工内容,工资金额和支付时间等内容;对短期临时用工(30日内),要签订临时用工合同。2、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应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花名册”、“考勤册”、“工资册”等实名管理台账,反映农民工姓名、籍贯、身份证号、工种、进场时间、出勤情况、退场时间、工资卡号、工资发放等基本信息。3、中标单位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签字确认后,直接将工资存入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卡。短期临时性聘用的农民工工资可采用现金支付。 | 项 | 1.0 | 138.15 | 138.15 |
标线施划项目(第4包) | 1、对普通国省级公路标志标线养护工程路面标线施划服务项目进行招标,劳务服务类型包括热熔反光型标线、热熔突起型标线、双组份标线。投标人可对以下内容进行投标,每包兼投不兼中。具体分包情况如下:第1包,劳务地点蓟州、宝坻,预算144.115万元;第2包,劳务地点宁河、滨海新区,预算144.115万元;第3包,劳务地点东丽、津南,预算144.115万元;第4包,劳务地点武清、北辰,预算144.115万元;第5包,劳务地点静海、西青,预算144.115万元;2、本次招标共分5包,每包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及工作地点由招标人视项目具体情况安排确定。 | (一)本项目采购招标以招标人提供的项目类别及工程量为准,最终结算以招标人及现场负责人签字验收后的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单价不变。(二)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三)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四)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五)提交成果须符合项目技术要求,内容准确、齐全。(六)成果提交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七)供应商对其提供的技术成果负责。(八)设备中标后需向业主备案,如有变更需向业主提交申请(九)按照《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天津市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津交发〔2018〕27号)的要求,强化用工管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中标单位对所招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和直接责任。1、加强用工合同管理。中标单位招用农民工应先签合同后进场施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书面合同,约定施工内容,工资金额和支付时间等内容;对短期临时用工(30日内),要签订临时用工合同。2、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应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花名册”、“考勤册”、“工资册”等实名管理台账,反映农民工姓名、籍贯、身份证号、工种、进场时间、出勤情况、退场时间、工资卡号、工资发放等基本信息。3、中标单位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签字确认后,直接将工资存入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卡。短期临时性聘用的农民工工资可采用现金支付。 | 项 | 1.0 | 140.282 | 140.282 |
标线施划项目(第5包) | 1、对普通国省级公路标志标线养护工程路面标线施划服务项目进行招标,劳务服务类型包括热熔反光型标线、热熔突起型标线、双组份标线。投标人可对以下内容进行投标,每包兼投不兼中。具体分包情况如下:第1包,劳务地点蓟州、宝坻,预算144.115万元;第2包,劳务地点宁河、滨海新区,预算144.115万元;第3包,劳务地点东丽、津南,预算144.115万元;第4包,劳务地点武清、北辰,预算144.115万元;第5包,劳务地点静海、西青,预算144.115万元;2、本次招标共分5包,每包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及工作地点由招标人视项目具体情况安排确定。 | (一)本项目采购招标以招标人提供的项目类别及工程量为准,最终结算以招标人及现场负责人签字验收后的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单价不变。(二)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三)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四)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五)提交成果须符合项目技术要求,内容准确、齐全。(六)成果提交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七)供应商对其提供的技术成果负责。(八)设备中标后需向业主备案,如有变更需向业主提交申请(九)按照《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天津市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津交发〔2018〕27号)的要求,强化用工管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中标单位对所招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和直接责任。1、加强用工合同管理。中标单位招用农民工应先签合同后进场施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书面合同,约定施工内容,工资金额和支付时间等内容;对短期临时用工(30日内),要签订临时用工合同。2、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应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花名册”、“考勤册”、“工资册”等实名管理台账,反映农民工姓名、籍贯、身份证号、工种、进场时间、出勤情况、退场时间、工资卡号、工资发放等基本信息。3、中标单位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签字确认后,直接将工资存入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卡。短期临时性聘用的农民工工资可采用现金支付。 | 项 | 1.0 | 139.985 | 139.9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