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戒毒管理局会计服务定点服务成交公告

湖北省戒毒管理局会计服务定点服务成交公告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编号:鄂采计[2019]-23653号

采购总预算金额:¥56,000.00

采购单位:湖北省戒毒管理局

联系人:刘百川

联系电话:********

采购日期:2019年09月10日

成交供应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分所

订单编号:HBSJYJ********05227

采购方式:议价


定点服务品目:会计服务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加强湖北省戒毒管理局本级财务管理,构建责任体系,规范财务行为,结合行政事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实践和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检查工作内容,拟邀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我局2017-2019年度的财务管理重点内容进财务管理服务咨询。目的是明确责任,提高局本级财务管理工作水平。二、项目总预算经市场调研分析以及参考同类服务价格,拟定项目总预算5.6万元。三、服务内容(一)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审核局本级是否实施公务卡改革,是否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是否违规提取和使用现金。(二)银行账户开设和存款管理情况针对局本级银行账户开设和存款管理情况,主要审核以下内容:1.局本级银行账户是否按规定程序开设,资金存放是否执行竞争性存放管理的规定。除代发工资、党团工会、非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项目、银行贷款等账户外,局本级是否设立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2.局本级应当规范公款存放管理。属于招标范围的,是否采取招投标方式实行竞争性存放;其他公款存放是否纳入本局本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局本级内部公示,接受监督。3.局本级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银行账户,有无通过零余额账户向本局本级实有资金账户转拨资金;是否以本局本级银行账户为其他局本级和个人提供信用担保;是否将本局本级银行账户提供给其他局本级和个人使用;是否以个人名义存放局本级资金。(三)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情况。主要审核局本级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有无自行扩大发放范围,擅自设立发放项目和自行提高发放标准的现象。(四)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出国经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等管理使用情况1.会议费报销主要审核局本级会议费报销事项是否有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定点场所出具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2.培训费报销主要审核局本级培训费报销事项是否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转账支付及完税凭证)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培训计划是否经局本级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局本级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并报同级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备案;培训费是否用纳入局本级年度部门预算;是否严格执行培训费开支标准和各项纪律规定。3.公务接待费报销主要审核局本级公务接待费报销事项的“四要素”是否齐全,附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4.差旅费报销主要审核局本级公务出差是否严格实行事前审批;是否严格执行差旅费支出纪律规定和开支标准;有无列支除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之外的其他费用。5.因公出国经费报销主要审核局本级是否对因公出国(境)实行计划和经费总额双向控制;是否履行出国(境)计划报批手续,是否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是否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有无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访;是否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纪律和开支标准。6.公务用车主要审核局本级是否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是否加强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和财务核算,确保车改后政策的落实;是否严控制新车购置及配备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是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政府采购定点供货制度;是否存在公务人员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五)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审核局本级是否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不编不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有无违法、违规变更采购方式,干预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活动,指定或变相指定货物品牌和供应商等现象。是否按要求实施政采程序并规范性留痕;是否在指定媒体进行公告;合同是否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备案;政府采购验收是否规范。(六)“小金库”治理情况主要审核局本级是否存在通过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等现象。四、人员安排要求委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执行资格,项目现场负责人需具备5年以前审计工作经历,具有行政事业局本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等工作经验,最好参与过巡视巡察有关工作。项目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并根据现场工作开展需要,及时补充配备人员。五、职业道德要求中标供应商开展业务工作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执行业务时应该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分析 、判断的客观性;正真、诚信、不偏不倚的对待有关利益各方,对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将其提供的资料泄露给项目单位以外的第三方,如因资料泄露造成项目单位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六、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第一阶段服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2019年7月31日;第二阶段服务范围为2019年8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七、收费标准本次会计服务的收费是参照《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服务费用标准,以受托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用的时间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费用。八、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案质量标准将严格根据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和质量考核标准文件执行;验收方案将采用中标供应商和项目委托单位共同验收的方式进行。

成交供应商报价详情

服务响应说明完全响应
项目总价(元)¥50,000.00

成交金额:50,000.00大写:伍万元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定点服务 会计服务 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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