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财政局/监察局关于发布石景山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的通知
石景山区财政局/监察局关于发布石景山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的通知
石景山区财政局
石景山区监察局
关于发布石景山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的通知
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监察局《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为规范公务车辆维修行为,堵塞漏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石景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委托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12家公司作为石景山区公务用车的定点维修企业。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公务用车一律到定点企业维修。企业名单及主修车型如下:本通知有效期为2006年6月1日起至2007年5月31日止
特此通知
200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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