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综合能力提升及物流专业培训项目(第三次)谈判结果公示

2019年综合能力提升及物流专业培训项目(第三次)谈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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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2019年综合能力提升及物流专业培训项目(第三次)

    谈判人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谈判人联系电话

    ***-********

    公示期

    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13日

    响应最高限价(万元)

    20万元

    成交候选人及排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第一名

    上海肯耐珂萨人力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名

    电子科大科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名

    成都人力资源管理培训学校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联系电话:***-********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逾期提供或未按下列要求提供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①“处理________项目谈判结果异议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中必须明确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并加盖鲜章;自然人应明确姓名、身份证号。

    ②“________项目谈判结果异议函”原件,并加盖鲜章,异议函中应当有明确的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证明材料。未明确相关请求或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均不予受理。

    ③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异议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④异议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异议函一并提交谈判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由异议人法定代表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附委托代理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⑤异议人需将上述材料书面提交至成都市成华区双店西一路208号7号线中环停车场A栋415室,否则不予受理。

    2.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谈判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谈判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不予受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培训 专业 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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