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专网语音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专网语音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专网语音项目

项目编号:LACGZX-F*******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 年 9 月 5 日

开标日期:2019 年 9 月 16 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禾谷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135号蓝筹星座大厦1105室

成交金额:贰拾陆万柒仟捌佰元整(267800.00元)

主要成交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IP语音中继网关、迈普VG6500-4E1-64VOP、数量1台;

IP语音呼叫服务器、迈普VC-8105、数量1台;

4路语音网关、迈普VG2000-8、数量22台

等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吴永春时兆中 武杰

采购人名称:

1.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

联系人:曾俊

联系方式:0564-3370989

2.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河路

联系人:武 杰

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4楼409室

项目负责人:赵静联系电话:0564-5150912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零

公告期限:2019916日至2019917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联系人:张文阳)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9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语音 公安 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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