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九江市塔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浔阳区]九江市塔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九江市浔阳区建设局 | ||||
工程名称 | 九江市塔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 | ||||
工程地址 | 九江市塔岭南路 | ||||
建筑面积 | 92000.0 ㎡ | 结构/层数 | 框架/0层 | ||
招标范围 | 主要包括历史及文物建筑的修复、周边环境的设计及改造、围墙的拆除及改造、弱电等管线下埋及规整、建筑立面出新、雨污分流、道路改造、绿地建设、室外消防、以及监控、路灯、亮化等工程建设;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
招标控制价 | 45033067.34元 | 开标时间 | 2019年09月16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特级 | ||||
投标报价 | 45033067.34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陈赓 | 注册编号 | 陕161060803890;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建筑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特级 | ||||
投标报价 | 45033067.34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黄璜 | 注册编号 | 湘144060803125;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建筑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七建工集团华贸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特级 | ||||
投标报价 | 45033067.34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吴宇 | 注册编号 | 川151151623717;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建筑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9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8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1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拟投标企业的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来(2014年6月至2019年6月)承建过类似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2000万元及以上规模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五件原件中的不少于叁件;其中施工图纸和工程验收备案表必须提供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拟投标企业的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来(2014年6月至2019年6月)承建过类似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2000万元及以上规模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五件原件中的不少于叁件;其中施工图纸和工程验收备案表必须提供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七建工集团华贸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拟投标企业的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来(2014年6月至2019年6月)承建过类似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2000万元及以上规模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五件原件中的不少于叁件;其中施工图纸和工程验收备案表必须提供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元 |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元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元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公平、公正、公开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公平、公正、公开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七建工集团华贸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公平、公正、公开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
认定的依据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