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技术实验室建设中标结果

光伏技术实验室建设中标结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昌大高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光伏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环保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与环保局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北五楼514室

项目名称

江西昌大高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光伏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佳海产业园C区6栋厂房

建设单位

江西昌大高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融大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大道2799号,租赁佳海产业园C区6栋厂房,占地面积700平方米,建筑面积 2100平方米,属新建性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实验室、展厅、办公区、学习区、资料室及配套设施。

产品方案:项目主要从事光伏材料的分析测试实验,建成后年分析测试单晶硅片4000片、太阳电池片2000片、镀膜玻璃片1000片。

主要设备:清洗制绒机、多腔体CVD镀膜-多腔体磁控溅射镀膜系统、真空高温炉、超薄钝化膜沉积系统等。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有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材料清洗废水及地面清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材料清洗废水及地面清洁废水一并进入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瑶湖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瑶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入赣江南支。

(二)噪声污染防治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噪声机械设备应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实验室建设 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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