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变电设备(含电缆)、线路装置性材料中标结果

第四次变电设备(含电缆)、线路装置性材料中标结果



各中标供应商:

受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兹定于2019年9月24日进行2019年度第10次规模招标物资合同集中签订工作。

为加强实物ID建设过程管理,属于国网公司推行实物ID赋码贴标管理的物资品种,供应商须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RFID标签制造厂商或其代理商签订RFID订货协议。附表一中所列物料的供应商须在本次合同签订时一并提交RFID订货协议,否则买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签约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19年9月24日上午8:30开始,一天完成。

2. 地点:南昌市文教路386号一楼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

二、本次合同签订内容: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项目2019年第四次变电设备(含电缆)招标采购(SG1907批次)、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项目2019年第四次线路装置性材料招标采购(SG1908)共2个批次结果。

三、合同签订流程:

请中标供应商签约代表携带中标通知书、履约承诺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已在江西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办理授权)等相关签约资料在供应商服务中心合同签订1、合同签订2、合同签订3窗口完成省公司主体纸质版合同的签订工作。

合同签订服务窗口区域划分:

合同签订1:基建部、建设分公司、信通、调度中心、检修公司、柘林电厂、省送变电公司等省公司直属各单位;

合同签订2:赣州、萍乡、宜春、景德镇、抚州、上饶;

合同签订3:南昌、九江、吉安、鹰潭、赣东北、赣西。

四.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请供应商携带已在供应商服务中心办理了授权登记的身份证原件到相应窗口领取合同文本。未办理身份证授权登记的供应商,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可彩印)等资料至大厅2号窗口(供应商信息管理)办理授权登记。法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模板要求(见附件一)填写,授权有效期最长为一年,特别注意授权起始日期应早于中标通知书下发日期。

(2)中标供应商签约时需提交“履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二,要求: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及分管领导签字),请各供应商予以高度重视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落实联系人信息。

(3)新增中标供应商到大厅2号窗口办理供应商账号信息备案事宜,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及付款事宜确定承诺书”(见附件三),确保合同信息与发票信息的一致性以及系统账号的唯一性。承诺书请加盖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原件提交至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联系人:骆艳红;联系电话:0791—********;传真:0791—********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文教路386号。

(4) 国网江西省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合同管理部微信公众号开通。请各位供应商可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附件中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微信平台,我们将及时提供合同签订、资金支付、业务流程查询等信息。


五、联系方式:

合同管理部:汤燕艳 联系电话:****-********

供应商服务中心:刘萍 联系电话:****-********

国网江西省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部

2019年9月18日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买方名称)

XXXXX(卖方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XXXXXXXX(企业地址) 。

XXX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特授权以下人员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的招投标(物资/服务/废旧)、合同签约(签订/变更/违约/解除/协议库存)、合同结算、供应商信息管理、业务咨询相关业务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序号

被授权人姓名

手机号码

被授权人身份证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及合同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有效期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被授权人在本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及合同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不能转授权。

被授权人签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章:

单位盖章:

2019年9月1日

附件二:

履 约承 诺 书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为保障贵公司项目建设需要,我公司以双方签署的采购合同为依据,向贵公司做如下承诺:

1.严格执行双方签署的采购合同,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2.保证按照双方签署的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方式或后续约定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方式及时供货。

3.后续约定交货期原则上是指贵公司项目建设进度变更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合同双方就合同标的交货期、地点和方式的相关变更,以双方的正式书面来往函件(盖章)确定的内容为准。

4.如因我公司产能原因导致供货延迟,我公司承诺提前40天以书面盖章函件形式告知贵公司,如存在供应履约协调,我公司承诺委派至少片区经理级别人员按时参会。

5.我公司承诺,在物资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供履约保函,如未能及时提交,我公司仍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并不会因预付款未付而要求调整合同的有关款项。

6. 我公司承诺,货物到达现场验收合格后, 15天内在电子商务平台录入发票信息,将发票、到货验收单、合同附印件交到项目单位。

7.如发现我公司因自身原因违反上述承诺,贵公司拥有根据合同条款(通用及专用条款)、相关法律规定对我公司进行不良履约行为处理及相关违约处罚的权利。

8.我公司承诺三级履约供应保障机制。

中标供应商

现场人员

片区分管人员

单位领导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诺代表:(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承诺公司(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供应商合同签订及付款事宜确定承诺书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现将我公司付款信息确认及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从即日起,确认我公司和贵公司系统各项目单位签订的物资合同付款信息为:

公司名称:

银行联行号:

开户行:

开户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

如因信息错误导致付款出入,由我公司承担相关责任。

2、我公司承诺:增值税发票开具的账号信息与本次确认的账户信息一致,对因信息不一致产生的退票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我公司承诺:提交此承诺书后,今后如有付款信息变更,将在变更程序经工商、银行等相关单位确认备案后20天内,及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附上述相关单位盖章)向贵公司系统各项目单位提出信息变更申请。

4、我公司承诺:如因我公司未在上述期限及时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全导致后续货款支付延迟,由我公司承担责任。

5、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时,如存在ECP系统回传我公司账户信息和我公司本次确认信息不符,由我公司负责在ECP修改相关账户登记信息,直至ECP回传我公司账户信息和本次确认信息保持一致。

6、我公司承诺:同意对历年所签合同的开户行及开户账号进行变更,与本承诺书的开户行及开户账号保持一致,本承诺书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因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单位公章) (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材料 装置 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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