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2019年一流学科科研设备一批中标公告
滁州学院2019年一流学科科研设备一批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滁州学院2019年一流学科科研设备一批 | ||
品目 | 货物 | ||
采购单位 | 滁州学院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18日11:37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08月21日 | 中标日期 | 2019年09月12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选定评委:徐峰、孔庆瑞、钱朋安、纪霞采购人代表:王波(第1、2、3包)、王靖(第4包) | ||
总中标金额 | ¥49502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03512003 | ||
采购单位 | 滁州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00351200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9层1905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955255285、13966067221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学院2019年一流学科科研设备一批
项目编号:ZB201908048
财政编号:KYCG2019-0024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8月21日
开标日期: 2019年9月12日
第1包 测绘涉密成果加密软件
中标供应商名称:南京吉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仙林大学城元化路8号1幢创新创业大厦421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陆拾玖万玖仟元整(¥699000.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第2包 超融合测绘云平台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泽塔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A-0572房间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捌仟陆佰元整(¥1468600.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第3包 全息地理环境数据存储设备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明图融科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58号1102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玖拾万零肆仟伍佰元整(¥904500.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第4包 全息地理环境数据采集设备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纳之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155号黄金广场3栋2单元303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柒万捌仟壹佰贰拾元整(¥1878120.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
选定评委:徐峰、孔庆瑞、钱朋安、纪霞
采购人代表:王波(第1、2、3包)、王靖(第4包)
招标人名称:滁州学院
地址: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550-3512003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8-19层
项目负责人:李勇、郑靖
联系电话:19955255285、13966067221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招标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
第1包:人民币壹万壹仟叁佰壹拾元整(¥11310.00);
第2包:人民币壹万陆仟玖佰肆拾玖元整(¥16949.00);
第3包:人民币壹万肆仟叁佰玖拾叁元整(¥14393.00);
第4包:人民币贰万零伍佰伍拾贰元整(¥20552.00);
公告期限: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17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9层1905,联系电话:19955255285、13966067221,电子邮箱:5@dx.ah.cn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6日
招标
|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