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碧湖街道垃圾分类服务项目合同公告[350603]ZXG[GK]2019008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碧湖街道垃圾分类服务项目合同公告[350603]ZXG[GK]2019008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碧湖街道办事处
乙方:漳州市爱心物品回收中心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3]ZXG[GK]*******的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碧湖街道垃圾分类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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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160102 | 垃圾处理服务 | 垃圾处理服务 | 1 | 批 | 国内 | *******.8 | *******.8 | 爱心中心 | 详见投标文件 | 无 | ||||
合计: | *******.8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肆万肆仟玖佰玖拾陆元捌角(¥*******.8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碧湖街道;
4.3交付条件:经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漳州市龙文区碧湖街道垃圾分类项目覆盖辖内13个社区,近20个小区,重点打造6个示范小区。成本预算包含:项目规划咨询、项目调研、组织实施、宣传物料、管理费用、人员工资及行政税点等,服务周期为一年,明细如下:序号 项目名 称 明细 数量 月数1 倡导员成本 总招募38名,聘期1年 38人 12个月 管理人员1:13,需3名 3 12个月 劳保用品、文件等支出 38 12个月 马甲 76 / 培训 12 / 保险 38 /2 宣传及物料等 宣传单投放(全辐射50000张) 5万张 / 小区氛围营造(宣传牌、指示栏等广告制作) 18个小区 / 厨余垃圾桶(10升)) 13000户 / 志愿者马甲 100件 /3 活动成本 街道层面大型活动2场 2场 / 垃圾分类地推宣传活动每个社区 18场 /4 示范小区打造 小区氛围营造(宣传牌、空间打造等) 6个示范小区 / 品牌活动 6 / 视频 1 /5 回收体系建立 废纺回收箱 30 /6 管理成本 项目督导管理 / 12个月 办公杂费、培训费等行政成本 / 12个月5.1.服务范围碧湖街道辖区共13个社区,分别是荣昌社区、仁和社区、明发社区、万达社区、融升社区、融信社区、建发社区、土白社区、下洲社区、后坂社区、碧湖社区、恒大社区、锦园社区、街道办事处。(宣传教育培训、督导、氛围营造、队伍建设)所辖范围内商场、院校、企事业单位、超市及大型综合体、道路、公园、广场等,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主要职责是督促、指导、培训)5.2.服务时间5.2.1 服务期限:一年(以具体签订合同时间为准)5.2.2 督导宣传时间:每天上午6:30-8:30,下午18:30-20:30(以实际调整为主);每人平均每周轮休一天,月休总共4天,每天工作4小时。5.2.3 自行入户宣传引导时间:每天上午9:00—10:00,下午15:00—16:00,晚上20:00—21:00(可灵活安排)5.3.服务内容5.3.1 队伍建设,招募倡导员人数不低于38名,负责倡导员的分级培训、管理等日常工作,培训不少于八期;建设志愿者团队,志愿者培育人数不低于100人;组织社区、物业培训不少于四期。5.3.1.1倡导员现场督导居民分类情况,指导居民垃圾分类,并按相关要求做好记录,为分类工作提供基础资料;5.3.1.2对没有按分类投放的居民进行指导、分拣、验收,并做好登记,为入户宣传做好信息收集;5.3.1.3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活动,分析每户居民投放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入户宣传,提高居民知晓率、参与率及分类投放的准确率;5.3.1.4收集居民分类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定期向街道和社区反馈。积极参与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5.3.1.5认真观察负责范围的垃圾屋情况,及时和社区物业协调,确保垃圾屋干净整洁、周边无垃圾落地;5.3.1.6协助街道、社区、物业督促垃圾收集人员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工作,防止垃圾分类后混装收集运输;5.3.1.7做好街道所有关于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的所有活动,做好街道垃圾分类深入到群众当中的传播者、引导者、参与者;5.3.1.8配合街道做好市区两级的抽查迎检工作;5.3.1.9承担其他与垃圾分类有关的工作,灵活积极配合;5.3.1.10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更好的实施,投标人须根据服务内容需要,提供具体的垃圾分类倡导员招募方案和督导居民分类的方案;5.3.1.11 ★为保证街道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倡导员整体专业技能及服务水平,须保证对参与本项目服务的倡导员进行“垃圾分类”水平知识测试,合格率为100%,即可上岗服务,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5.3.2 宣传工作:辖区内垃圾分类整体宣传推广工作,包含各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氛围以及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等;5.3.2.1 氛围营造,在辖区内投放宣传单、宣传牌、条幅等宣传物料,通过公益宣传片、商家、单位现有的LED广告屏、横幅以及公众号、自媒体等手段多渠道全面铺开宣传,在宣传栏里建立垃圾分类公示栏、奖惩榜等激励督促措施。5.3.2.2 入户宣传,分四个阶段入户,制定入户宣传方案。5.3.2.3街道层面的大型活动不少于2场,邀请媒体报道。5.3.2.4垃圾分类多元宣传教育方案,常态化开展地推宣传活动,每个社区至少开展一场垃圾分类,一年不少于18场。5.3.3推进“湿垃圾”分类。环境集团2019年收运餐厨垃圾全覆盖,负责对辖区内农贸市场、食品加工厂、小中型食堂,小型餐饮店的宣传工作,协助使餐厨垃圾回收率达100%。做好家庭厨余垃圾分类宣传,在居民家庭户采取发放厨余垃圾桶等方式推进分类收集工作,发放数量为1.3万个,规格为10升,厨余垃圾桶统一印制厨余垃圾标识、字样以及垃圾分类宣传标语、落款等。5.3.4回收体系建立5.3.4.1做好可回收物垃圾的分类宣传工作,定时定点进行收集,可根据小区大小适当调整,并需征得到区分类办、街道的审核同意;有配套的回收车辆、不少于1000平方分类场所。5.3.4.2在示范小区常态化开展资源回收日,配备低值回收物-废纺回收箱,辖区不少于30个。示范点打造及回收体系建立。5.3.5 协助环境集团设立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大件垃圾堆放点。5.3.5.1 在设立有害垃圾暂存点的小区,设置指示标志,由专业部门采用有害垃圾运输车定时定点进行收集运输至危险废弃物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5.3.5.2 在设立大件垃圾堆放点的小区,设置指示标志,环境集团采用预约上门进行规范收集运输至流转中心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5.3.6 完善设立垃圾桶点位。没有配套垃圾分类流转屋的小区,要督促物业对分类垃圾桶设立分类站(亭),有必要的需相应配备分类垃圾桶雨棚等,投标单位做氛围营造,设立宣传栏、分类指南。 5.3.7 示范小区及公共机构打造。重点打造6个示范小区,通过协同管理、生态管理、线性管理、镜子管理多维度设计品牌活动。5.4.服务团队:管理人员及项目专职人员至少3名及以上,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碧湖街道垃圾分类考评表 小区:总分:年月 日 项目 考评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督导员(20分) 垃圾分类督导队伍履职情况 5 1、督导员到岗必须到社区签到登记,未登记的直接按缺勤处理。社区监督督导员履职情况。 2、按督导员分配计划,进行当月不定期抽察,未按原计划履职的扣3分,(遇创城、迎检工作需人员调配等情况经街道垃分办批准的除外)。 3、督导员在岗但未与业主互动,未尽责宣传督导垃圾分类工作的,扣2分。(占社区督导员比例扣分,扣完为止)垃圾分类督导队伍着装情况 5 督导员需统一着装,发现有一人没穿统一配备服装,视为人员不到位,扣1分。垃圾分类督导队伍每日工作情况 5 台账建立,每天需填写日报,做好登记,入户宣传、每月汇总建档,抽查时发现未按要求登记或没登记的,扣1分,资料不齐的扣1分。垃圾分类督导队伍协调工作机制 5 负责管理范围内垃圾屋情况,确保垃圾屋干净整洁、周边无垃圾落地,及时与社区、物业、环境集团工作人员沟通配合,不及时和社区、物业、环境集团协调,扣0.5分。 宣传物料及志愿者队伍建设(25分) 小区氛围营造 5 在小区醒目位置设置1个或多个公示栏(牌),内容为本小区分类投放点的布局引导图,小区分类负责人员名单及责任分工;督导员姓名、联系电话、投诉电话等。未设置不得分,设置不合规范的,扣5分止。设置专用宣传栏 5 根据小区大小设置1个或多个宣传栏,内容突出生活垃圾分类意义目标、责任义务和分类程序,未设置不得分。大件物品投放点设置投放指示牌 5 协助物业、社区、环境集团设置大件物品回收点,对于已设置的大件物品回收点,制作大件物品回收指示牌,指示牌主要内容:投放时间,垃圾分类指南,收运单位及责任人姓名、投诉电话,督导员姓名和电话等。未设置不得分,设置不合规范的,每少一项扣1分,至扣完为止。入户宣传厨余垃圾桶发放 5 入户宣传厨余垃圾桶覆盖示范小区,每户配备1个,不小于10升,颜色为绿色,印有“厨余垃圾”和“碧湖街道办事处宣”字样,发现不符合宣传标识不得分,发放率应达到100%(除业主没居住外)志愿者队伍 5 发动组织志愿者队伍100人以上,每个社区发展志愿者不少于8人,多于等于8人,不扣分,低于8人,扣3分,低于1人,扣5分。原则上在本小区居民,参加志愿者活动时,必须统一着装街道志愿者马甲。 宣传培训(20分) 宣传活动 12 1.在公共区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和分类常识宣传,营造发动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覆盖每个小区,起码每小区1场(3分),未开展不得分,多开展1场加1分;2.开设生活垃圾分类曝光台,发挥群众、媒体监督作用(3分),未开展不得分;3街道层面组织大型活动2以上,如启动仪式、文艺演出、趣味活动、有奖活动、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宣传活动,吸引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3分),未开展不得分;4.开展入户宣传,发放告居民一封信、生活垃圾分类手册到每家每户,并入户讲解辅导,做到家喻户晓(3分),未开展不得分;人员培训 8 1.制定辖区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培训对象、人数、内容、效果与本辖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需求相匹配(2分),未按要求制定培训计划不得分;2.开展街道层面培训1次(2分);开展社区和物业层面4次(2分);开展督导员及志愿者和居民代表层面8次(2分)。未开展不得分,少一次酌情扣分。时长不少于40分钟每场。 行政管理(20分) 成立日常的督查考核组并每周进行相应的考核检查,并对考核记录进行登记造册管理 10 每月开一次督导工作会议,向街道报告当月活动开展情况,未及时报告的扣2分,督察组未每周进行相应的考核检查,每少一周扣2分,未对考核记录进行登记造册管理每少一次扣4分,扣完为止。工作机制建立 5 建立台账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每月月底向街道分类办上报当月工作情况及支撑材料,情况内容不得作假,不得迟报,违反扣5分;配备垃圾分类管理员负责日常督查并做好记录和建档立册 5 未配备垃圾分类管理员的扣1分;未开展日常督查并做好记录和建档立册的扣1分,扣完为止。 分类工作(15) 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 5 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活动开展半年知晓率、参与率分别不低于60%、50%,开展一年整分别不低于80%、70%。随机抽查,知晓率、参与率=知晓、参与人数/抽查人员,每低于标准10%扣2分。厨余垃圾分类收集 5 负责协调对接厨余垃圾的收集运输,做到应收尽收,发现未落实的每次扣1分可回收体系建立 5 每周按要求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配备相应的回收车辆,以及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分类场所, 加分项(10) 示范小区特色打造 6 在示范点小区增设回收体系,教育基地等,每设一个小区加1分。鼓励垃圾分类团队积极创新 4 街道垃圾分类项目有在主流媒体上宣传或有街道特色的文创产品,以实效性、准确性为准,报送活动开展情况,被媒体、简报上采用1次,加1分,最多4分。 减分项(10) 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5 在检查中被上级部门通报点名批评,整改不及时扣1分。对上个月中存在的问题,复查未整改,所涉及的指标项2倍扣分。通报、曝光情况 5 在检查中被上级部门通报点名批评的,每次扣1分,被市级通报或者曝光,每次扣2分。 注:本考评表的扣分标准均为扣完为止,加到满分为止。 街道考评员:社区考评员: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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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40 | 第一期支付在合同签订后凭合同和发票支付给中标人40%的合同款,须招募督导员并完成培训上岗和厨余垃圾桶采购,未开展不给予付款 | |
2 | 30 | 第二期支付在第7个月凭第一、二季度考核结果相应核拨给中标人30%的合同款 | |
3 | 20 | 第三期支付在第10个月按第三季度考核结果相应核拨给中标人20%的合同款 | |
4 | 10 | 合同期满需要根据项目验收结果给予拨付,按实结算 |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保护本次采购活动免受中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要求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提交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1)采用公对公转账形式转至采购人指定的账户;(2)银行履约保函(须经采购人同意)。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约完成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一年。
10、违约责任
按招标要求和投标承诺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按招标文件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六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有15.5.1在项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方根据项目类别,提供完整的活动总结,包括资料、文字、图片、影像等;15.5.2中标人在宣传培训督导过程中需保障各项安全,保障所提供设备的正常运行,在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如给招标人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费用。15.5.3采购人有权就宣传培训督导活动的组织安排提出意见和建议,如遇实施服务内容调整,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中标方需认真听取并遵照执行.15.5.4中标人应根据文件要求提供每个类别详细的服务方案。15.5.5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给其他供 应商,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15.5.6中标人所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必须是自身合法设计的或通过正当合法来源获得的方案,并对之具有完全所有权;任何有关方案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或担保物权可能提出的异议、有关索赔责任及费用或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15.5.7中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审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没有会计、审计相关违规记录。。
甲方: |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碧湖街道办事处 | 乙方: | 漳州市爱心物品回收中心 |
住所: | 漳州市龙文区碧湖街道下洲花园13栋商城2-4层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贾媛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9*****558 | 联系方法: | 180*****28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漳州清华园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61*****010******* |
签订地点:龙文区
签订日期:2019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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