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草畜牧业转型升级招标公告
2018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草畜牧业转型升级招标公告
中标供应/成交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 |
腾冲市2018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草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编号:CKZBTC2019-06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就腾冲市2018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草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采购,该项目招标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竞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腾冲市2018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草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
1.2采购预算金额:*******.00元;
1.3项目建设内容:通过在项目区实施建设标准化牛舍、建设青贮窖、新建多年生人工草地、实施改良草地、建设划区轮牧围栏,推动草食畜生产方式快速转型升级,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1.4项目建设周期:2019年12月前建设完成(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5项目建设地点:腾冲市界头镇周家坡社区大坝草场;
1.6建设目标:实施草地改良,建立健全草原管理制度,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提高牧草产量和质量,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实现草原资源永续利用,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提高草食畜养殖水平,提高草食畜出栏率和商品率,以达到对项目区草原生态保护和科学利用的总体目标;
1.7建设标准:人工草地建设参照《人工草地建设技术规程(试行)》进行设计,棚圈建设参照《肉牛养殖综合标准》(DB53/T 247.1~5-2008),划区轮牧围栏按照农业部《草原网围栏和刺丝围栏建设技术规程》和《草原划区轮牧技术规程》,并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及磋商文件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建设。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磋商单位资格要求
3.1磋商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磋商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形象和社会声誉。
3.3资格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
3.3.1磋商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牧草种植,水牛养殖,肉牛养殖、牧场、牛场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的设计、建设,牲畜良种繁育技术开发与推广”任意一项内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磋商保证金回执单;
3.3.2磋商单位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具有环境影响备案登记;
3.3.3信誉要求:①磋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磋商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提供以上网页自本公告发布日期后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3.3.4磋商单位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3.5根据腾财发【2017】314号文规定,为了杜绝中标磋商单位具有相同股东的情形,磋商单位需提供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截图。
3.3.6磋商单位须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详细了解本项目建设地点情况,并提供现场踏勘照片作为踏勘证明文件。踏勘现场包含新建牛舍场地、青贮窖建设场地、新建多年生人工草地、改良草地、划区轮牧围栏建设场地等五个项目建设场地,每个项目建设场地提供3张(含3张)以上现场照片为踏勘证明文件,所提供照片须与场地对应,并注明信息,照片必须为真实材料;
3.3.7磋商单位须结合项目建设要求及现场勘查情况,提供一份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3.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以上资格要求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如不提供或提供不完全的做废标处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磋商报价的单位于2019-09-19 08:00 至 2019-09-25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cggzyjy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5.磋商保证金
5.1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5.1.1本次采购的保证金为40000.00 元。
5.1.2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户名称: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传真)
注:
(1)保证金必须从磋商单位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5)磋商单位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还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对所磋商项目标段进行磋商保证金金额对应。如不进行对应,将无法对本项目标段报价。
5.1.3报价单位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②在腾冲市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③未成交磋商单位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至原缴纳账号。
5.1.4成交磋商单位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持采购单位出具的已签合同证明(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对账单原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退回账号为原缴纳账号。
5.2一旦发生下述行为,磋商单位将放弃追索磋商保证金的权利:
5.2.1报价磋商单位在提交磋商回函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回函文件的;
5.2.2报价磋商单位在磋商回函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2.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回函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磋商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2.4报价磋商单位与采购人、其他磋商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2.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 资格审查
方式:后审;办法:合格制
7.磋商报价回函文件的递交
7.1回函文件投递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09-29 08:30。7.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地址为http://www.tcggzyjyw.com,报价单位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报价文件回执”,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
7.3网上递交磋商报价回函文件后,还须到达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报价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4成交磋商单位在成交公示结束后,须提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地址: 腾冲市腾越镇宝峰路国际商贸城14栋三楼,至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否则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将不予上传成交通知书。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满邑社区中村小区192号
联 系 人:何忠位
联系电话:138*****373
代理机构: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腾冲市腾越镇宝峰路国际商贸城14栋三楼
联 系 人:艾志元
联系电话:139*****671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电话:***-******** 157*****812
2019年09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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