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公告]地方投资十一个土地开发整治项目中介服务(第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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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投资十一个土地开发整治项目中介服务

(第三包)工程复核废标公告

湖北精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受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就地方投资十一个土地开发整治项目中介服务(第三包)工程复核采购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形:

因投标截至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未满足法定最低要求,本次采购予以废标。

如需重新组织采购,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另行公告。

招标人: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153*****2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精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159*****844

湖北精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

2019年9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介服务 整治 土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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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精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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