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安局智能化指挥调度系统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350600]YD[GK]2019015
漳州市公安局智能化指挥调度系统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350600]YD[GK]2019015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公安局
乙方:中质安(福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YD[GK]*******的漳州市公安局智能化指挥调度系统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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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2 | 2-1 | C0205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系统测试测评服务 | 1 | 批 | 国内 | 73000 | 73000 | 中质安检测 | / | 无 | ||||
合计: | 73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万叁仟元整(¥73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96号漳州市公安局;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系统测试和安全测评服务需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满足信息化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具体如下:5.1系统测试服务内容及成果5.1.1、采购人的主要义务:5.1.1.1、要求项目承建方提供符合交付要求的受测软件产品及相关文档。5.1.1.2、必要时提供相应的技术协助。5.1.1.3、需要时,配合中标人测试工作。5.2、测试方的主要义务;5.2.1、制定和实施产品测试方案。5.2.2、按期完成采购人委托的软件产品测试及本项目相关的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安防系统、计算机场地检测评估工作。5.2.3、按期提交检验检测报告,包括到货验收时针对关键设备的关键指标的测试和系统终验前的整体测试。5.3、中标人的服务成果:中标人按照国家软件产品、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安防系统、计算机场地、等检测标准,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软件产品的测试和本项目相关计算机网络及场地检测,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5.3.1安全测评服务5.3.2、安全测评内容5.3.3安全等级测评(1)网络安全:对网络安全的结构安全、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边界完整性检查、入侵防范、网络设备防护、恶意代码防范等方面进行现场测试。(2)主机安全:对所采用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的信息系统进行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资源控制、剩余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测试。(3)应用安全:对应用系统的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通信完整性、通信保密性、软件容错、资源控制、剩余信息保护、抗抵赖性等方面进行安全测试。5.3.4 风险评估(1)评估项目概述(2)评估活动概述(3)评估对象(4)资产识别与分析(5)威胁识别与分析(6)脆弱性识别与分析(7)风险分析(8)综合分析和整改建议5.3.5提供的技术服务成果及要求(1)技术服务的方式:现场测评、数据分析。(2)技术服务对象:采购人申请测评的信息系统,如所申请系统的相关信息与实际环境不相符合,以信息系统实际运行环境为准。(3)技术服务成果:取得并提交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有效的授权机构出具的安全等级测评及风险评估报告。(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①安全测评单位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在技术服务期限内提供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有效的授权机构出具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风险评估报告。②安全测评单位严格按照国内现有的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的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测评工作。③安全测评单位在采购人现场测评时,应遵守采购人的工作纪律,不破坏采购人的工作设备和软、硬件设施。5.3.6、采购人为安全等级测评单位工作提供的条件5.3.6.1提供技术资料①系统建设调研报告、系统建设验收报告、系统使用安全产品说明书等。②机房管理制度、系统人员管理制度等系统相关制度文档。③其他系统相关资料。5.3.6.2提供工作条件①配合测评的工作人员至少一名。②被评估系统所在网络环境接口。③系统备份:采购人在安全测评单位开始工作前应自行做好信息系统的备份工作。5.4、检测依据要求5.4.1. 《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25000.51-2016 。5.4.2. 《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GB/T25000.10-2016 。5.4.3.项目需求文件和及所需要的检测项目的检测标准文件。5.5、检测项目要求5.5.1整体要求智能化指挥调度系统建项目的软件系统项目进行用户文档集、功能性、性能效率、兼容性、易用性、可靠性、信息安全性、维护性、可移植性等测试 ,对本项目所涉及的计算机网络、设备的性能和指标进行检测和确认测试,确保系统工程质量达到预期要求。5.5.2软件产品检测内容要求1、检测项目:智能化指挥调度系统, 功能项目:图呈一体化指挥调度平台、移动警务应用系统、指挥中心门户网站改造、应用集成平台、应用物理迁移上云、接处警系统硬件升级、软硬件支撑平台, 系统测试检测内容。2、检测项目: 本项目涉及网络等,功能项目:对项目所涉及的网络及性能进行检测,网络性能检测检测内容。3、检测项目: 项目设备检测,功能项目:对设备进行确认检测,设备参数指标确认测试检测内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期次(验收期次说明:满足采购人技术和服务要求,符合漳州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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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中标价的100%)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至甲方付清合同款项和取得测试报告止。
10、违约责任
10.1 在项目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或向第三方透露获得和知晓的乙方(包括其分行机构)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有关的保密信息。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测试数据、测试结果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定价政策、设备资源、人力资源信息等。10.2 乙方负有对甲方委托测试的系统保密的责任,保密内容包括:业务资料信息、软件产品代码、软件可执行程序、测试报告、测试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用户手册等。10.3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双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不论这些商业秘密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还是以磁盘、胶片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存在。10.4 在对方单位内活动时,应尊重对方有关的保密管理规定,听从接待人员的安排和引导,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对方实验室、办公室内受控的工作环境,与对技术人员进行的交流,仅限于与技术项目有关的内容。10.5 在项目合同期间,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范执行系统测试和安全测评工作,若因乙方操作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6 如果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另一方有权根据违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损害采取以下措施10.6.1 终止双方的合同;10.6.2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0.6.3 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前,一方将给予违约的另一方合理的事先通知。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漳州市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智能化指挥调度系统建项目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服务,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GB/T 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 25000.10-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项目可研及设 计方案进行系统检测并在技术服务期期限内出具系统验收测试报告,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在技术服务期期限内提供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有效的授权机构出具的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及风险评估报告。测试报告符合信息化主管部门验收要求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漳州市公安局 | 乙方: | 中质安(福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96号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斗池路258号冠坤.臻品2号楼7层701-702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吴东亮 | |
委托代理人: | 许佳 | 委托代理人: | 谢娟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180*****859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691 241 305 |
签订地点:漳州市
签订日期:2019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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