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城维计划-征收补偿拆余房屋(无产权)日常管理工作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征收补偿拆余房屋(无产权)日常管理工作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我办依据《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83号)、《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及1997年市编委批准的我中心的主要任务,需对征收补偿拆余的(无产权,主要分布在海珠区、荔湾区、越秀区等行政区,物业类型包括住宅、商铺和停车场)建筑面积共4.08万平方米房屋进行日常管理。内容包括房屋档案建立及相关资料处理;协助处理征收补偿拆余房屋引起的维稳安定;保证房屋的完好性与正常使用;房屋的简单修缮;核定共用部位和公共设施维护方案和实施;定期巡查、巡视房屋、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状态,保证房屋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服务期限3年,总预算金额640.00万元。本次需征收补偿拆余房屋数量多且分布较广,对于日常管理的要求高但经费有限。因征收补偿拆余房屋老旧(大都具二三十以上楼龄),缺乏规范的工程图纸,维护工作难度大,维护工作的开展有赖于维修人员对征收补偿拆余房屋的了解及长期积累的经验。而且征收补偿拆余房屋如管理维护不当,不能及时处理并安抚周边住户得情绪,非常容易引起周边住户不满甚至上访投诉。管理维护引发的事件突发性强,经常多个地方同时出现问题,如管理单位不能安排驻点跟进,会导致公共安全及社会秩序不稳定。本项目需要既有丰富的征收补偿拆余房屋管理维护经验,熟悉相关政策且具备监管能力,最好征收补偿拆余房屋毗邻区域也有物管区域便于驻点的供应商提供管理服务。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自我办2015开始委托征收补偿拆余房屋(无产权)日常管理工作以来,就是由广州市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和维护。(二)广州市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广州市城建工程拆迁安置小区的日常管理服务。该公司目前在管200多个拆迁安置小区和安置点,管理辐射广州市六个行政区域,有着丰富的征收补偿拆余房屋管理维护经验,且征收补偿拆余房屋均位于或毗邻该公司物管区域,方便提供驻点服务,能及时处理问题,维护及稳定社会秩序。该公司非常熟悉公房或保障房管理工作,且熟识每个征收补偿拆余房屋的地点及基本情况,管理人员对城建安置房均有十几年的管理经验且相对固定,维护人员对征收补偿拆余房屋的了解且有着丰富的维修经验。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州市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征收补偿拆余房屋管理服务。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广州市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3号三楼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专家1姓名:陈敏娜工作单位: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充分合理,同意单一采购方式
2.专家2姓名:覃斯琴工作单位: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职称:律师
意见: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3.专家3姓名:戢云龙工作单位: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充分合理,同意单一采购方式。
4.专家4姓名:李润锦工作单位: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充分合理,同意单一采购方式
5.专家5姓名:杨戟工作单位: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充分合理,同意单一采购方式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根据上述论证意见,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州市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征收补偿拆余房屋管理服务。
九、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年09月23日至2019年09月27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133号
联系人:胡芬芬
联系电话:
134*****100(二)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
财政部门:广州市财政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发布人: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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