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路网完善及提档升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公告
丽江市古城区市政路网完善及提档升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丽江市古城区市政路网完善及提档升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在丽江市古城区财政局进行了备案。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公司股东出资及项目融资,本项目授权主体为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实施机构(采购人)为丽江市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社会资本方的条件,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5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相关规定对丽江市古城区市政路网完善及提档升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合作社会资本方。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丽江市古城区市政路网完善及提档升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
2.3.1本项目为放眼于发展,立足于保护,不断推进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的建设。丽江市委市政府提出将丽江建设成为国际旅游精品城市的发展战略,要求丽江市城市功能的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进一步提升。本项目的实施能够促进道路影响区的社会、经济及旅游发展,改善整个古城区交通条件,提高城区路网服务水平,改善整个古城区交通、绿化景观条件,促进道路影响区的社会、经济及旅游业发展,提高丽江市古城区人民居住出行环境,进一步促进丽江旅游、经济的增速发展。
2.3.2项目建设及运营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路网工程和综合管廊工程。其中,路网工程包括玉福东路路面整治工程,花马街路面大修工程,南口路道路拓宽工程,仁里村村道硬化工程,中海村村道硬化工程,以及南机路、寨鑫西路、荣华西路和彩云路新建道路;综合管廊工程包括南口路与荣华西路。项目类型包含了新建和扩建,属市政道路行业。项目建设范围包括道路工程、结构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网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及照明工程。
本项目运营内容包括路网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的维护和广告、综合管廊经营两部分。其中,路网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的维护是指路网工程的道路、结构、排水、绿化、交通、照明及附属工程,以及综合管廊工程的日常维修养护,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并按政府方的要求提报各种报表、记录和报告。同时,项目公司通过对广告牌、综合管廊的经营,获得广告收入、入廊费及管廊日常维护费的收入,从而降低政府支出责任。
2.3.3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61965.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2360.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14683.17 万元(含建设用地费即征地拆迁费用为 10624.95 万元),基本预备费为 2320.92 万元,建设期利息为 2601.33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1)项目资本金按照项目总投资的20%计算,项目资本金金额为12393.12万元。(2)除项目资本金外,其余部分的资金缺口由项目公司融资解决,项目融资额为49572.48万元。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设定为 5000 万元,注册资本金项目公司股东各方按股权比例以现金形式出资,在项目公司注册时实缴到位。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部分,由项目公司股东各方按照股权比例,在建设期内随工程进度要求以现金方式出资。
2.3.4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一运营一移交”模式(Build- Operate一Transfer,简称BOT)。招标范围为选择丽江市古城区市政路网完善及提档升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合作社会资本方,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
3.采购需求
3.1项目地点:丽江市古城区
3.2项目合作方式: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项目的建设、投融资、运营维护、移交由项目公司负责,期满终止时应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部门;
3.3项目回报机制:回报机制为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
3.4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共17 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如建设工期提前结束或延期,运营期不变,仍为15年。
3.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6采购办法: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服务将由社会资本方依法承担。
4.申请人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社会资本方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4.1申请人主体要求:
申请人须是中国境内(含港、澳、台,下同)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4.2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申请的申请人必须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申请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
(4)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3资质要求
申请人施工资质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4财务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及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负责融资的联合体成员方)提供近三年(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如申请人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以后应有的财务资料)。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5信誉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申请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且处罚期未满的。
4.6投资能力要求
申请人须提供不低于1亿元的自有资金证明。(若申请人为联合体,所提供的存款证明金额可累加);存款证明出具时间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
4.7融资能力要求
申请人(以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所提供的融资能力证明金额可累加)应具备为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5亿元的融资能力证明资料。证明材料可以为: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出具的存款证明、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合作意向协议(申请人可以提供上述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
4.8业绩要求
申请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应在国内具有至少一个PPP项目投资或建设或运营业绩,项目管理运营正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提供均可。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交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4.9其他要求
(1)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2)本项目包含不同类型建设内容,秉承PPP模式“专业人做专业事”的精神,中标后由联合体全部成员与政府出资代表设立一家项目公司对本项目进行融资、建设、运营等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机构仅与此项目公司签订和履行相关合同;除合同特殊约定外,项目公司的股东只能是中标的社会资本联合体全部成员和政府出资代表,不允许增加在招标阶段未参与投标的成员。
(3)申请人拟派驻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省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检合格),注册单位需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须提供上述人员近5个月(2019年4月-2019年8月)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4)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内,所有运营项目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省外企业:应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文)管理规定提供在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http://www.ynjstjgc.com)上针对本项目的入滇登记信息截图。
(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
6.采购前答疑会
请参与报名的申请人于2019年9月29日09时00分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到丽江市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参加答疑会。(所有申请人都应按时参加,以便项目的顺利进行。)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9年9月23日09时00分至2019年9月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ljggzyxx.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7.2资格预审文件供申请人下载使用。
7.3采购人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8.电子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7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网上递交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ljggzyxx.cn),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回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还须到审查现场递交刻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光盘及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丽江市古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及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澄清与答疑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ljggzyxx.cn)不署名提交,要求采购人对资格预审文件予以澄清。
所有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申请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ljggzyxx.cn),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
10.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对资格预审文件中的涉及评审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申请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ljggzyxx.cn)中查看有关该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3)资格预审文件澄清、资格预审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澄清、资格预审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1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文件格式为 *.ZCTBJ。并进行电子签名。
(2)在编制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 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1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文件格式为格式为 *.ZCTBJ 。
(2)如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符合(1)要求或递交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13.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及份数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ljggzyxx.cn),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回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现场递交光盘:1 份,光盘内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为:*.ZCTBJ ),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份。
14.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要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2)未按本章第(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5.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修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照《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6.电子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1)申请人需在到评审现场递交1 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及1份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份,确保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及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与网上上传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评审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申请人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申请人按照电子文件的开标顺序上前,使用申请人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解密。
1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丽江市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康仲路111号
联系人: 王瀚
电 话: 186*****121
采购代理机构: 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丽江分公司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庆云东路锦上城西区25栋
联系人: 彭惠源
电 话: ****-******* 139*****852
2019年9月23日
标签: 预算 社会资本 提档升级
招标 业主
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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