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核及三年执行报告的编制 中标结果

2019年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核及三年执行报告的编制 中标结果


2019年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核及三年执行报告的编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已于2019年09月20日进行竞争性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成交复函”,现将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核及三年执行报告的编制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安康恒口示范-2019-00011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生态环境局

1、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月滨北大道

2、联系人:王平

3、联系方式:132*****45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创业大厦

2、联系人:陈唐斌

3、联系方式:********161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六、定标日期:2019-09-20

七、磋商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 :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成交 金额:248000.00元

3、地址 :安康市汉滨区解放路13号

4、联系人 :牟红英

5、联系电话 :138*****390

6、合同履行期 : 3年

7、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8、代理服务费:0.00元

八、采购内容和要求:

包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采购预算金额项目用途项目性质备注
12019年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核及三年执行报告的编制采购项目1 项252000.00通过技术审核的排污许可证申报资料中应载明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许可事项、环境管理要求等信息。(一)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技术负责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二)许可事项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1)生产装置、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厂区总平面布置图;(2)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3)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信息。2、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基本情况,包括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有组织排放许可限值,包括各排放口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限值、许可年排放量限值,以及全厂有组织排放总计;特殊情况下(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对排污单位有更加严格的排放控制要求的情况下)许可限值,包括各主要排放口、一般排放口和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时段、许可排放浓度限值、许可日排放量限值和许可月排放量限值等;(1)无组织排放许可条件,包括各产污环节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防治措施、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年许可排放量限值,以及特殊时段许可排放量限值等;(2)排污单位大气污染物许可排放总量;(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3、水污染物排放(1)排放口基本情况,包括直接和间接废水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去向、排放规律、间歇排放时段、收纳自然水体信息和汇入收纳自然水体相关信息等;(2)排放许可限值,包括各排放口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限值、许可年排放量限值,以及全厂排放口许可年排放量限值;(3)特殊情况下(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等情况下)许可限值,包括各排口的许可排放时段、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和日许可排放量限值等;(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4、其他许可事项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可做适当简化,许可事项可只包括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等。排污单位承诺执行更加严格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并为此享受国家或地方优惠政策的,应当将更加严格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在副本中载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中,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有特别要求的,核发机关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三)环境管理要求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无组织排放控制等环境保护措施要求。2、自行监测方案、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要求。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信息公开要求。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可作适当简化。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管理需求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的其他信息。1、对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行政区范围内需在2019-2022年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的排污许可证申请及变更申报资料进行技术审核;2、对申请材料中存在疑问的排污单位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变更现场核查工作;3、对排污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后2019-2022年度(半年、季度)执行报告和环境管理台账进行技术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编制审核报告。4、在2019-2022年度排污许可日常环境管理检查中对排污单位实际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定。5、提供编制许可证副本及许可证核发其它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九、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专家采购人代表
2019年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核及三年执行报告的编制采购项目陈开林、王亭君龚思怡

十、其他事宜: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唐斌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161

十二、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9-09-2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审核 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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