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 人民检察院洪灾毁损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中标结果

【A包】 人民检察院洪灾毁损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中标结果

固阳县人民检察院洪灾毁损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采购结果公告项目名称:固阳县人民检察院洪灾毁损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包采磋〔2019〕3119号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政采XZDGC2019-096评审日期:2019年09月23日公示日期:2019年09月23日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投标资格: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行贿犯罪档案,三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检察院采购人地址:包头市固阳县采购人联系人:冀楠采购人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8B9号楼2009室采购代理机构网址: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345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九原支行项目负责人:郝在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9年09月23日707,536.00包头市新特新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66号国贸大厦4009室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闻名、马晓瑜、杨宝荣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 用房 办公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