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 人民检察院洪灾毁损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中标结果
【A包】 人民检察院洪灾毁损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中标结果
固阳县人民检察院洪灾毁损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采购结果公告项目名称:固阳县人民检察院洪灾毁损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包采磋〔2019〕3119号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政采XZDGC2019-096评审日期:2019年09月23日公示日期:2019年09月23日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投标资格: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行贿犯罪档案,三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检察院采购人地址:包头市固阳县采购人联系人:冀楠采购人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8B9号楼2009室采购代理机构网址: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345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九原支行项目负责人:郝在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包号 | 评审日期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备注 |
A | 2019年09月23日 | 707,536.00 | 包头市新特新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66号国贸大厦4009室 |
名称 | 型号配置 | 服务要求 | 购买数量 | 购买单价 | 购买总价 |
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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