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智库服务中标结果

新经济智库服务中标结果


结果公告

(采购序号:第1次)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沈阳首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结果公告如下,望周知。
一、采购情况
1.项目名称:
新经济智库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

新经济智库服务项目

3.项目编号:
CG19-05-0153
4.采购文件序号:
1-1
5.采购公告日期:
2019年08月30日
6.评审成员名单:
成员类别成员明细
姓名单位评审专家类别职称
采购人代表赵刚沈阳首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评审专家 薛怡沈阳市自来水总公司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高级工程师
评审专家 张楠沈阳众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济类高级会计师
评审专家 赵德贵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评审专家 董仲涛沈阳水源开发建设总公司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高级工程师

二、采购结果
包组编号 结果类型 确定原因或废标情形 确定日期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
CG19-05-0153-001中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019年09月24日

新经济智库服务项目
CG19-05-0153-001
序号类别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合同金额合同占比中标、成交标的情况
1非联合体北京智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王德禄2,985,000.00元100%查看


三、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

新经济智库服务项目

3.项目编号:CG19-05-0153
4.项目属性:服务
5.项目预算:3,000,000.00元
6.包组数量:1
7.完成数量:0
8.采购数量:1
包组编号包组名称包组属性包组预算其他信息
CG19-05-0153-001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服务3,000,000.00元查看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序号 法规依据 条件描述 证明要求
1政府采购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政府采购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政府采购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政府采购法报名资料投标人在沈阳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报名意向后,可持(1)单位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3)信用中国网上查询记录截图(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1)购买招标文件。

三、兼投兼中
不适用。
四、现场考察
不组织现场考察。
五、采购前答疑会
不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六、采购文件
1.文件序号:1-1。
2.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3.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09月06日 17:00工作时间。
4.获取方式:已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向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获取意向;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有获取意向的供应商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并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后,在沈阳市政府采购网标注供应商获取资格。被标注的供应商可下载电子版文件;也可前往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纸质版文件。文件以下载的电子版为准。
未进入的,请登录辽宁省本级或所属各市(大连除外)政府采购网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后获取。
接受联合体参加的,除上述约定外,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应对联合体成员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还应对联合协议是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义务和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各方金额占比进行审查。

七、响应文件
1.文件组成:详见采购文件。
2.文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0日 10:00。
4.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5.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方式:已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联合体主办方)在上述提交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报价表且现场密封提交实物件,并携带自行保存的加密密钥经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解密报价表,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提交和解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与现场解密的报价表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现场解密的报价表为准。
6.政府采购的信息在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响应文件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7.提交份数:5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8.文件有效期:自提交之日起90日。
八、评审相关
1.评审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2.评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3.评审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4.开始时间:2019年09月20日 10:00。
九、说明
1.本公告公示期限为5工作日。
2.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咨询。
3.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
名?称:沈阳首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无
联系人:赵刚
电?话:********2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人:张楠
电?话:********388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30日
表达意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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