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中标供应/成交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 |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2014】214号文《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我公司受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开展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具有项目完成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磋商。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特定条件: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此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if !supportLists]-->(三) <!--[endi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
<!--[if !supportLists]-->(四) <!--[endif]-->具备上年度含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公司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注册未满一年)提供由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if !supportLists]-->(五) <!--[endif]-->具备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的证明文件(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if !supportLists]-->(六) <!--[endif]-->具备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文件(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if !supportLists]-->(七) <!--[endi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内容及要求
1、磋商项目名称: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文件编号:晟招字2019-109-901
3、采购预算:人民币陆拾贰万元整(¥:620000.00元)
4、服务期限:一年
5、磋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 | 序号 | 服务范围 | 项目概况 |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1 | 安全管理 | 物业名称: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办公楼 座落位置:曲靖市麒麟区子午路 院内有建筑物3栋,分别为明法楼、明德楼、明智楼;包含人行安检通道、人行出入口、车行出入门禁、职工食堂1个、休息凉亭、消防水池、电梯、变频供水系统、排污系统、消防系统、照明系统等。 |
2 | 环境管理 | ||
3 | 物业设施、设备管理 | ||
4 | 会议室管理 | ||
5 | 图书馆管理 | ||
6 | 法庭设施保洁 | ||
7 | 干警之家管理 |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9年09月25日-2019年0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
2、购买磋商文件费用:600元/份(磋商文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3、磋商文件出售地点:曲靖市中晟招标代理服务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69号院内三单元三楼一号)。
请潜在投标人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购买采购文件,投标人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if !supportLists]-->(一)<!--[endif]-->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交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if !supportLists]-->(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提供网页查询加盖单位鲜章)
<!--[if !supportLists]-->(三)<!--[endif]-->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10月14日14:30至15:00(北京时间、星期一)。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4日15:00(北京时间、星期一)。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19年10月14日15:00(北京时间、星期一)
磋商地点: 曲靖市麒麟区银都酒店十五楼小会议室
磋商申请人在磋商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全部内容,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网上公告形式通知各磋商申请人。
采 购 人: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子午路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曲靖市中晟招标代理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139*****750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69号院内三单元三楼一号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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