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文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文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文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文艺设备/乐器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
行政区域 | 灵武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24日17:5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09月03日 | 中标日期 | 2019年09月24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姚伯平、韦志芳、杜荷莉、高炬、王环 | ||
总中标金额 | ¥29.496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涛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538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武市灵州大道北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涛151*****53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金凤区悦海新天地14号楼A座11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栋****-******* |
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的委托,就“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文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NXYMZFCG1907H12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NXYMZFCG1907H120
项目名称: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文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涛
联系方式:151*****53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采购单位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北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涛151*****53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金凤区悦海新天地14号楼A座11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栋****-*******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9月03日
中标日期:2019年09月24日
总中标金额:29.49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名称:银川宁歌大为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肆仟玖佰陆拾元(¥294960.00元);
中标单位联系地址:银川市文化东街110号;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4424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评审专家名单:
姚伯平、韦志芳、杜荷莉、高炬、王环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内容:采购歌舞乐器15套(电子琴、手风琴、吉他、二胡、扬琴、架子鼓、古筝)
六、其它补充事宜
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文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于2019年9月24日14时30点举行开标评标会议,评审结果如下:
项目名称: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文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2019NCZ(YC)000921
采购文件编号:NXYMZFCG1908H120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北侧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151*****538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栋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金凤区悦海新天地14号楼A座11层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银川宁歌大为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肆仟玖佰陆拾元(¥29496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天内;
中标单位联系地址:银川市文化东街110号;
中标内容:采购歌舞乐器15套(电子琴、手风琴、吉他、二胡、扬琴、架子鼓、古筝)
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与排序: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综合得分 | 排名 |
宁夏荣天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01200.00 | 71.42 | 三 |
银川市名扬志电器有限公司 | 269700.00 | 74.60 | 二 |
银川宁歌大为商贸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294960.00微小企业折后价:277262.40 | 81.31 | 一 |
银川迦南地商贸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308850.00微小企业折后价:290319.00 | 71.36 |
评委名单:姚伯平、韦志芳、杜荷莉、高炬、王环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9月3日
定标日期:2019年9月24日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制定,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者,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二)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三)质疑函应当署名、填写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对逾期提交的,我公司将不予接收。
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4日
招标
|
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